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31.47%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32.17%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31100MA2E3M5U76□不适用 |
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 | 239,575,397 | 31.47 | 244,941,097 | 32.17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请注明) | 2025/1/10-2025/5/12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借款□其他:____(请注明) |
2025年5月12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明控股”)《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增持进展的通知》,截至2025年5月12日,元明控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36.57万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0%。本次权益变动后,元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62,306,296股增加至167,671,996股,红楼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77,269,101股股份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元明控股行使。元明控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由239,575,397股增加至244,941,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1.47%增加至32.17%,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线的整数倍。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元明控股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元明控股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元明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