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3月31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雯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同步取消原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的《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份回购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