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粮糖业控股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关键时点、审计重点等与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相关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信永中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听取信永中和关于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行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中粮糖业控股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