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3,784,242.2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091,973.28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0,692,703.87元。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
行业现状、发展战略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