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七次监事会于2025年5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