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郑建明先生、马静女士、顾鑫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郑建明先生担任。
2024年11月29日,经公司十一届一次董事会审议,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由郑建明先生、马静女士、顾鑫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郑建明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0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名称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1/12 | 关于2023年度业绩预亏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2024/3/7 |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平台公司并对外投资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2024/4/15 |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名称 |
关于出具《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2024/8/23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出具《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 2024/8/30 | 关于股东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 | 2024/10/29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 | 2024/11/12 |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 | 2024/11/28 | 关于提名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 | 2024/12/10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 | 2024/12/27 | 关于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公司编制和披露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进场之前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前分别就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与沟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在约定时间内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内控建设执行情况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同意将相关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听取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报告,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能够完成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满足公司对内部审计的需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有利于发挥相关方拥有的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审核公司重要事项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职责,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子公司增资扩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每位委员对重要事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等审慎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重要事项的开展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计划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通过召开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沟通等方式,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指导了内部审计,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密切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持续加大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重要事项的监督审查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三年跃升、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石。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