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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关于子公司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19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和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截至2025年2月17日,子公司北汽新能源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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