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1证券简称:湖南海利公告编号:2025-012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267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6,952,908.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22元。截至2023年1月1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99,999,995.76元,扣除发行费用14,155,615.89元,募集资金净额685,844,379.87元。
截止2023年1月1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04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25,494,515.81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65,078,428.19元;于2023年1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0,416,087.6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3,479,149.98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8,945,910.21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9,295,774.2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花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汇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以较低者为准),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应及时通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花支行 | 82010100003917396 | 85,844,379.87 | 35,118.36 | 活期 |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花支行 | 82010100003917421 | 200,000,000.00 | 342,428.58 | 活期 |
渤海银行长沙分行 | 2000405353004210 | 200,000,000.00 | 68,515,314.15 | 活期 |
长沙银行联汇支行 | 800000123884000005 | 200,000,000.00 | 402,913.18 | 活期 |
合计 | 685,844,379.87 | 69,295,774.27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我们认为,湖南海利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湖南海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通过资料审阅、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湖南海利募集资金2024年度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根据核查的结果,本保荐机构认为:
2024年度,湖南海利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湖南海利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和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总额 | 68,584.4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347.9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2,549.4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海利宁夏项目 | 60,000.00 | 60,000.00 | 60,000.00 | 14,912.56 | 53,902.25 | -6,097.75 | 89.84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海利贵溪项目 | 8,584.44 | 8,584.44 | 8,584.44 | 1,435.35 | 8,647.20 | 62.76 | 100.73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68,584.44 | 68,584.44 | 68,584.44 | 16,347.91 | 62,549.45 | -6,034.99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海利宁夏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延期到2025年12月。海利宁夏项目延期的原因一方面是工程建设前期因疫情封控以及西北地区冬季较长的严寒天气等原因影响施工进度,另一方面,受宏观经济、农药行业周期性波动及市场供需变化的影响,部分产品价格波动较大,为控制经营风险,公司适当放缓项目建设节奏。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度,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合计人民币16,507.8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第十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审议批准,公司已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编制单位: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