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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8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本部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
其中:A股股东人数12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股)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542,160,827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6,542,160,827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股)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82.7353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82.7353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郎国民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熊卓远、李红淑、李瑞光、张劲松以视

频方式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宋志强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李西金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542,038,72799.9981115,7000.00186,4000.001
B股000000
普通股合计:6,542,038,72799.9981115,7000.00186,4000.00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113,463,87199.8925115,7000.10186,4000.0057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龙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长鸿律师、徐莱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龙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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