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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天平”)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浙江天平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于1998年12月成立,总部设在天津。立信中联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立信中联已连续10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2024年度,本公司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情况

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八次董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四)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立信中联、浙江天平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资质条件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3月3日,2016年经浙江省财政厅浙财会[2016]39号文件批复同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持有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MA27U05291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67号北城天地商务中心9幢10层。

浙江天平持有浙江省财政厅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33000009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浙江省国防工业科技办公室核发的编号为ZJZX00-007B号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备案凭证。浙江天平现已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可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从事过证券业务。

三、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孙承芳,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评估师、高级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12月开始在浙江天平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项目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的上市公司项目有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家贝,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起就职于浙江天平,2021年4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业期间为多家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提供过年报审计等相关服务,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8月开始在浙江天平执业,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浙江天平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浙江天平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质量控制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浙江天平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质量控制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浙江

天平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浙江天平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负责人复核、审计合伙人(部门负责人)复核以及独立项目质量复核。审计负责人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确保审计人员的工作质量;审计合伙人(部门负责人)复核主要对重要事项会计处理和审计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复核,确保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得出的结论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主要对项目重大事项进行复核,评价审计报告结论的恰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浙江天平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浙江天平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浙江天平建立全所范围内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开展实质性监控,以就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和运行情况提供相关、可靠、及时的信息,以及采取适当的行动应对识别出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缺陷并及时整改。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浙江天平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工作方案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浙江天平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

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浙江天平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浙江天平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七、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浙江天平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浙江天平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八、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1,589.03万元;向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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