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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8

我们作为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王杰、张永军、吴福禄、郭继平、沈军、李林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147条、149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经了解,上述人员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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