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大连热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26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 2017 年 10 月25 日 15 时 30 分。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对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全面、完整地反应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编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批准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 见 2017 年 10 月 26 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改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治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改聘郭继平先生、吴福禄先生、张永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马荣凯先生、刘永泽先生、韩海鸥先生、刘玉平先生对公司改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人员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公司聘任郭继平、吴福禄、张永军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附简历: 郭继平,男,49 岁,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海热电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 吴福禄,男,52 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供热总公司办公室主任、三分公司经理、大连市热电集团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永军,男,46 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供热发展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供热二分公司经理;大连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供热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