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9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前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26 日 9 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五人,实际表决的监事五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发来《关于调整监事的函》,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拟调整由股东单位派出的监事人选。吴福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股东单位派出的监事职务,拟推荐宋宇宾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宋宇宾,女,53 岁,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案件管理室副主任(正处级),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正处级),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纠风室(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局级),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9 月 27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