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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08
大 连 热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2016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2017 年 4 月 13 日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目录 目  录一、议事日程二、会议规则三、会议议题 1、董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2、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3、关于 2016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4、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6、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事日程  议事日程会议名称: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时 间:2017 年 4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整地 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昆明街 32 号)主 持 人:董事长 邵阳时间  内  容  1、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总数;介绍现场列席会议的其14:00  他人员;14:03 2、宣读会议规则;14:05 3、听取并审议《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14:07 4、听取并审议《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14:10 5、听取并审议《关于 2016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14:13 6、听取并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14:18 7、听取并审议《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14:22 8、听取并审议《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4:25 9、提问、质询及解答;14:35 10、产生监票小组;14:45 1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投票表决;15:00 12、休会,等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传送网络投票表决结果;15:30 13、复会。计票人员、监票人员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表决情况;15:35 14、总监票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统计结果;15:40 15、主持人宣布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15:45 16、出席会议董事在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上签字;15:55 17、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16:00 18、闭会。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规则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是:截至 2017 年 4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三时整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如下: (一)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方式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会议共审议六项议题:①董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②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③关于 2016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④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⑤关于 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⑥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表决票上写明姓名和实际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量。姓名或股份数量填写不全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填写表决票时,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格中任选一项,以划“√”表示,多划或不划视为弃权。未投票的表决票,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其所持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中作弃权处理。 5、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在得到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规则 (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2 日15:00 至 2017 年 4 月 13 日 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具体操作请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7-007 号。) 三、表决统计及表决结果的确认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计票监票小组由 2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及 1 名公司律师组成,其中计票人 2 名,由 1 名股东代表和公司律师担任,监票人 2 名,由公司监事和 1 名股东代表组成,其中公司监事担任总监票人。计票监票小组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表决统计情况报告上签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 2、由于网络投票时间在今天下午三点结束,届时将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议题的合并表决统计情况由总监票人当场宣布,以判定本次会议议题是否通过。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聘请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017 年 4 月 13 日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议题 1 董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2016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一年来,公司基础管理水平有效提高,发展根基得到有效夯实,改革调整成果明显,经营成果符合预期目标,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一、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本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科学决策。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11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通过,具体如下: 1、2016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大连体育场商城有限公司 15%股权的议案》。 2、2016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竞买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老港区铁路线及部分配套资产的议案》。 3、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总经理2015 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 2016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报告》、《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暨 2016 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改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支付 2015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整改报告》。 5、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6、2016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16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8、2016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关于制定<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9、2016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10、2016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1、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大连体育场商城有限公司 15%股权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五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1、2016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2016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除《关于 2016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外,其他议案均获通过; 2、2016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5 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暨 2016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关于改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支付 2015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4、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5、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法、诚信尽责的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得到了有效落实。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16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尽职尽责的履行各项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 2016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审核。 2、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及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方面,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据《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关于选举程序的相关规定,对高管人选以及选择标准进行了审议。 4、董事会薪酬委员按照上级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听取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薪酬及绩效考评工作总结》,审核了公司 2017 年度薪酬调整方案的报告。 二、公司法人治理与董事会规范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法规和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努力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严格信息披露制度,积极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采纳投资者的建议,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的各项重大事件均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各项议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信息披露工作保密机制完善,没有发生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切实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监管要求,制定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并经 2016 年 8 月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注重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强化了与监管部门、交易所、投资者、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公司董事会及时学习掌握新颁布的证券法规政策,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董事会秘书处定期编制《证券工作信息简报》,通过学习和培训,及时掌握市场动向、政策变化、监管动态、投资者关注等信息,提高了对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运作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知水平,强化了自律意识,增进了规范运作意识。 报告期内,公司提升治理水平的具体措施还包括:终止了一直以来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事项,彻底规避了或有风险;严格控制和减少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平性和透明性,确保关联交易“防火墙”制度的落实;改革调整内部组织架构,设计更加高效、合理的管控模式;认真探索关联方履行承诺义务的有效途径,为启动重组创造积极条件。通过依法决策和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和提升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2017 年,公司依然严格贯彻落实《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继续强化规范运作的意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职责和义务;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建设,不断致力于各种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解决,确保公司依法经营、高效运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供热供暖为重点,以节能减排为手段,抓住机遇,迎难而上,确保公司又好又快地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议题 2  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各项工作,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监事会2016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整改报告》。 3、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4、2016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5、2016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2016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积极参与各项会议及重大事项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研究,对特别事项发表监事会意见,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状况良好,执行严格,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公司 2016 年财务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规范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了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同时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 报告期公司对外投资、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016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大连体育场商城有限公司 15%股权的议案》。上述事项已于 2016 年 2 月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2016 年 12 月 7 日对上述交易事项进展进行了公告。后因评估报告过期,经重新审计、评估和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国资备案批准的评估结果为挂牌底价重新挂牌。上述事项已于 2016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5. 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本着勤勉的态度,以对广大投资者负责为出发点,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均经过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关联交易主要是与公司控股股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的蒸汽销售和热力加工转换业务往来,属于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符合公正、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无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也按照规定履行了对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2017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忠实勤恳履行职责,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对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6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议题 3 关于 2016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2016 年,公司认真贯彻新一届董事会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通过扩大供热市场,加强全面预算控制,优化运行方式等有效措施,基本消化了下半年煤价低谷反弹、持续上涨造成的巨大成本压力,继续保持盈利势头。 一、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 资产总额为 16.65 亿元,比年初增加 1.98 亿元,增长 13.53%,主要是货币资金减少 3,900 万元,增加预付工程款、材料款 1 亿元,新建工程 1 亿元所致; 负债总额为 9.37 亿元,比年初增加 1.89 亿元,增长 25.25%,主要是流动负债中银行借款增加 4,000 万元、应付票据增加 1.8 亿元所致。公司通过增加使用承兑汇票支付款项,较好地控制了带息负债的比例,并降低了资金成本。 所有者权益 7.28 亿元,比期初增加 955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56.27%,比年初增长 5.26 个百分点。 二、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实现合并利润 1,829 万元,同比增加 233 万元,增加 13.89%;净利润 1,359万元,同比增加 295 万元,增长 27.73%。 1.营业收入情况 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 7.07 亿元,同比增加 2,302 万元,增加 3.36%。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6.89 亿元,同比增加 1,088 万元,增加 1.60%;其他业务收入 1,779 万元,同比增加 1,214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中:供热收入因公司积极对外发展供热市场,实现收入 5.07 亿元,同比增加 3,100 万元,增加 6.51%;供电收入由于调整运行方式,导致上网电量减少,实现收入 1.8 亿元,同比减少 2,049 万元,降低 10.24%;并网费及其他收入 310 万元,同比增加 37 万元,增加 13.55%。从热、电两大类产品收入变动情况看,呈现热升电降态势。 2.营业成本 本期合并营业成本 5.87 亿元,同比增加 4,515 万元,增加 8.33%;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5.74 亿元,同比增加 3,411 万元,增加 6.32%; 其他业务成本 1,316 万元,同比增加 1,104 万元。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6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主要成本指标如下: (1)燃料成本支出 3.36 亿元 ,同比增加 1,219 万元,增长 3.77%。其中,煤价上涨因素影响成本增加 1,129 万元,占燃料成本变动的 93%,是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 (2)人工成本 5,976 万元,同比增加 498 万元; (3)水、电费支出 2,573 万元,同比增加 328 万元; (4)其他材料支出 1,260 万元,同比增加 591 万元; (5)环保费用 1,465 万元,同比减少 141 万元; (6)管网运行费 2,424 万元,同比增加 48 万元; (7)折旧费 6,662 万元,同比增加 381 万元; (8)供暖进项税转出 2,695 万元,同比增加 256 万元。 3.期间费用 (1)管理费用(含销售费用) 本期发生管理费用 1.13 亿元,同比增加 740 万元,增加 6.97%。其中修理费用 5,111万元,同比增加 235 万元;人工费用 4,437 万元,同比减少 27 万元;中介机构费用 1,024万元,同比增加 883 万元。 (2)财务费用 本期发生财务费用 113 万元,同比减少 268 万元,降低 70.34%。其中通过置换低息贷款,降低利率,减少支出 136 万元;贷款额增加使财务费用增加 259 万元;利息收入影响减少财务费用 49 万元;利息资本化减少支出 343 万元。 4、营业外收支 本期营业外收入 4,554 万元,同比增加 4,469 万元,主要是增加政府供暖补贴所致;营业外支出 549 万元,同比减少 300 万元,主要是减少处置固定资产损失所致。 三、现金流量 公司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5 亿元,期末 6,557 万元,净减少 8,926 万元,同比减少 1.35 亿元。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 1.5 亿元,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的主要原因。 (1)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3,911 万元; (2)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1.56 亿元; (3)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2,740 万元。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题 4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年报工作备忘录等补充规定,编制了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为: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6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详见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6年度审计报告。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议题 5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6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 净 利 润 ( 合 并 )13,593,176.06 元 , 2016 年 度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 合并)55,204,242.94 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40,459.9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11 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 4,450,595.6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50,753,647.34 元(合并)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方案,请予以审议。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题 6 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因公司业务需要,拟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6 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因公司业务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调查,提议改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2017 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 65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是大连地区成立时间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是全国范围内成立的首批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3 年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全国范围内首批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 12月与大连市财政局脱钩改制为大连元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0 年 10 月与大连信义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为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2008 年 12 月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 2013 年 11 月经辽宁省财政厅批准设立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服务的客户主要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国有大型企业。现有从业人员 70 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 34 余人,资产评估师、税务师 10 余人。从业人员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已达 10 余人,拥有众多精通英语、日语,熟知金融、投资、财会、税务的专门人才。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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