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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6-08-16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证券代码:600719 编号:临2016-027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2016 年 8 月 1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5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6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邵阳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 2016 年 8 月 1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市属国企领导人员兼职(任职)的有关规定,结合年龄以及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提议,王德峰先生、骆艾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股东单位委派的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推荐李俊修先生、葛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控股股东提名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被推荐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确定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马荣凯先生、刘永泽先生、韩海鸥先生对公司更换部分董事事宜均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更换部分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推选的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7 条、第 149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上述人员担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俊修,男,53 岁,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投资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葛毅,男,53 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沿海经济带供热发展中心副主任。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审议《关于制定<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8 月 1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公司刊登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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