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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19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17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俊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二、《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10,641,392.55 元,201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48,962,061.15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2,870,515.04 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5 年 12月 31 日总股本 40,459.9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 4,045,996.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44,916,065.15 元(合并)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该预案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三、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四、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审议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审议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题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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