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25)第210A001280号《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80,858,765.30元,实收股本为404,599,6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煤炭价格影响
受国内外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2024年煤炭价格虽有所回落,但仍未达到公司盈亏平衡点。
企业成本控制压力加剧,产品毛利率下降,导致公司自2021年起主营业务持续亏损。
2.环保改造影响
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热电联产企业需要投入更多资金进行环保设施改造和运行维护。前期环保投资规模过大,利息支出及折旧费用过高,负债率高企,侵蚀公司利润。
三、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做好各项经营管理规划的具体实施,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以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实现公司持续发展。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 在生产管理方面,继续优化热源及管网运行方式,促进产供销对接互动取得新突破,推动主城区运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积极争取长协煤比重,提高原材料供应对生产成本优化、质量把控等方面的促进作用,降低生产成本。
2.探索市场化手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