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振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3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
对该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