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6日以通讯传真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振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