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6日以通讯传真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郁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