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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关于与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伙伴协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3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13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伙伴协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风险提示:本次《战略合作伙伴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基于双方战略目标,为加强双方业务合作而签订的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将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2022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本次协议对公司2022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战略合作伙伴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新航”)

2、法定代表人:刘静瑜

3、注册资本:150,645.6558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 号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MCGA52K

6、经营范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电池及相关集成产品和锂电池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和市场应用开发;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租赁服务;充电桩及充电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锂离子电池循环利用技术研发;电池回收、销售及市场应用技术的开发;电池储能技术的研发及储能电站的设计、制造、建设、销售、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中创新航前五大股东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52,130,28116.74
2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1,145,86710.03
3厦门锂航金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1,866,1419.42
4常州华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98,658,3136.55
5常州华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77,785,1635.16

8、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单位:人民币千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2年3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38,699,44844,971,305
负债总额13,713,32420,091,949
净资产24,986,12424,879,356
主要财务数据2021年度 (经审计)2022年1-3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6,817,1153,897,090
净利润111,54058,017

9、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创新航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战略合作伙伴协议》于2022年9月22日在福建省厦门市签订。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宗旨、合作目标、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合作实施、合作期限

1、合作宗旨

协议双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合作目标

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相关产品的技术实力、产品品质及服务质量等,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双方将积极共同应对全球新能源产业的积极变化,通过上下游的协作,发挥协同效应,为整个产业连做出更大贡献。

3、合作机制

①建立由双方高层领导参加的不定期会晤制度,确定重点方向,以保证合作协议的高效落实; ②双方成立联合团队,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沟通业务合作情况,落实相关计划。

4、合作内容

①合作领域将包括电池正极材料上游镍、钴材料、矿产资源等;乙方需优先保障甲方的供应需求,并且提供对标市场有竞争力的价格。

②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相互投资(包括双方母公司之间的股权投资、一方对另一方项目公司的股权投资等)、联合投资、供应链协作、合资建厂、共同研发等;

③合作地域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东南亚、南美、澳洲、欧洲等国家和地区;

5、合作实施

基于战略互信、合作共赢的原则,在各自优势领域主导双方产业链合作的开展;合作不设排他机制,在双方评估并取得一致的情形下,可邀请第三方共同参与。

6、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履行和执行协议交易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应由双方另行或进一步协商并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约定。 2、协议双方承诺对在合作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设计等)及与合作伙伴有关联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五)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原告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始终贯彻“上控资源、下拓材料”的发展战略,在刚果(金)、印度尼西亚两大矿产资源国的镍、钴产能不断提升,同时积极在国内推进下游材料产能的布局,镍、钴材料的综合供应能力不断增强。本协议的签署将与中创新航建立起更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各自优势,携手共建协作分工、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能源金属产业链生态圈,实现优质资产、业务、人才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加强产业链上下游联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稳定公司在新能源金属领域的市场份额,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公司效益。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伙伴协议》仅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双方将在本协议指导原则下推进各项合作业务。

2、在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在具体合作事项上将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以到达双方合作共赢的目的,具体合作项目受政策,市场,技术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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