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13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被担保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或“上市公司”);四川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环锌锗”);汉源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源四环”)。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屯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金属”)为公司在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厦门分行”)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环锌锗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汉源四环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授信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环锌锗在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发宝诚”)合计最高额不超过10,900万元的保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环锌锗在海发宝诚合计
108.4万元的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盛屯矿业为四环锌锗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4,106.21万元,为汉源四环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8,665.14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屯金属与东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本公司在东亚银行厦门分行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盛屯金属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4日
3、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36号3#楼101号A单元
4、法定代表人:张振鹏
5、注册资本:人民币282,515.2262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对矿山、矿山工程建设业的投资与管理;批发零售矿产品、有色金属;黄金和白银现货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信息咨询;智能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服务;接受委托经营管理资产和股权;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7、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30,975,464,516.31 | 27,345,762,505.34 |
负债总额(元) | 15,548,067,114.40 | 13,572,841,345.04 |
资产净额(元) | 15,427,397,401.91 | 11,929,864,868.09 |
项目 | 2022年1-6月 (未经审计) | 2021年1-12月 (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14,269,468,638.24 | 45,236,733,111.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41,416,694.62 | 1,031,454,101.89 |
8、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担保人盛屯金属为盛屯矿业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 | 盛屯金属有限公司 |
被担保方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保证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期间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
担保金额 (主债权) |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 |
担保范围 | 主债权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以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合同项下的债权和本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发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律师代理费等)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议程序,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分别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四环锌锗不超过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分别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汉源四环不超过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与海发宝诚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四环锌锗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亿零玖佰万元整保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与海发宝诚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四环锌锗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捌万肆仟元整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和2022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签署后,因实际业务尚未实际发生导致公司的担保义务增加,故公司为四环锌锗提供担保的余额仍为94,106.21万元,为汉源四环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8,665.14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四川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四川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年03月02日
(3)注册地址: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回隆乡竹马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甄勇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矿物洗选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四环锌锗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3,608,320,757.00 | 3,598,083,087.73 |
负债总额(元) | 2,045,460,704.81 | 2,026,117,344.44 |
资产净额(元) | 1,562,860,052.19 | 1,571,965,743.29 |
项目 | 2022年1-6月 (未经审计) | 2021年1-12月 (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1,286,724,828.99 | 2,985,595,525.48 |
净利润(元) | -4,720,802.39 | 164,730,103.56 |
(8)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四环锌锗为盛屯矿业的全资子公司。
2、汉源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汉源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07月28日
(3)注册地址:四川省汉源县万里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晏祥树
(5)注册资本:人民币49,000万元
(6)经营范围:铅锌技术研发、推广、应用;矿产品购销;锌锗系列产品冶炼、深加工、销售;新能源材料、电子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冶炼、销售;锌锗原料伴生金属及废渣综合回收、加工、销售;锌焙砂加工、销售;硫酸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汉源四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2,854,860,520.77 | 2,734,782,796.85 |
负债总额(元) | 1,810,400,045.41 | 1,975,771,575.19 |
资产净额(元) | 1,044,460,475.36 | 759,011,221.66 |
项目 | 2022年1-6月 (未经审计) | 2021年1-12月 (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1,874,224,902.11 | 3,381,072,055.58 |
净利润(元) | 83,982,151.43 | 164,713,860.22 |
(8)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汉源四环为盛屯矿业的全资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方 | 四川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 | 汉源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 | 连带责任保证 | 连带责任保证 | 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期间 |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担保金额 (主债权) | 5,000万元 | 5,000万元 | 10,900万元 | 108.4万元 |
担保范围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 | 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甲方负有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根据主 | 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为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即主合同 |
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 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 合同应支付的全部回购款(以下简称“债权本金”,为避免疑问,回购款包括主合回项下尚未清偿的保理首付款、保理首付款使用费、保理手续费、逾期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具体以主合同约定为准)及其他全部应付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诉讼保全申请费、诉讼保全担保费或保险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应补交税款等)。 | 项下的全部租金及手续费)、迟延履行金、租赁物残值转让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及执行费、诉讼保全申请费、诉讼保全担保费用、差旅费等)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应补交的税款等)。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锌锗及全资孙公司汉源四环申请银行贷款,全资子公司四环锌锗开展保理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对其进行担保,是根据全资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四环锌锗、汉源四环经营情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
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部单位担保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余额为426,010.8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71%,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418,860.8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11%,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