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提示:
● 被担保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或“上市公司”)
●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盛屯金属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金属销售”)为公司最高额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整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屯金属销售拟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简称“华夏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本公司在华夏银行厦门分行形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3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盛屯金属销售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4日
3、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36号3#楼101号A单元
4、法定代表人:陈东
5、注册资本:274,711.3628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对矿山、矿山工程建设业的投资与管理;批发零售矿产品、有色金属;黄金和白银现货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信息咨询;智能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服务;接受委托经营管理资产和股权;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7、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30,163,002,763.32 | 27,345,762,505.34 |
负债总额(元) | 15,571,878,799.54 | 13,572,841,345.04 |
资产净额(元) | 12,319,476,829.33 | 11,929,864,868.09 |
项目 | 2022年1-3月 (未经审计) | 2021年1-12月 (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6,225,955,258.71 | 45,236,733,111.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75,188,114.15 | 1,031,454,101.89 |
8、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担保人厦门盛屯金属销售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3年。
3、担保金额(主债权):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整。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部单位担保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余额为433,521.74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34%,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421,822.1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6%,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