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索引 | 页码 |
专项审核报告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1-21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 联系电话: telephone: | +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 ||
ShineW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7, P.R.China | 传真: facsimile: | +86(010)6554 7190 +86(010)6554 7190 |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XYZH/2022XAAA20157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盛屯矿业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专项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专项审核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专项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盛屯矿业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盛屯矿业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本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盛屯矿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定向增发股票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 北京 |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根据贵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盛屯矿业”)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2018年度第1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76号)批准,采用定价发行的方式向两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79,646,27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8.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8,966,678.7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057,170.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9,909,508.44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月23日全部到位,公司对其进行了专户存储,2018年1月24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48120003号)。
2、募集资金在专户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1,429,909,508.44元已对承诺项目使用完毕。募集账户已作注销,具体的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对应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 | 募集资金余额 | 利息收入(累计) | 截至2019年3月31日账户余额 |
收购恒源鑫茂 80%股权 | 交通银行厦门吕岭支行(352000665011801170124) | 14,000.00 | - | 6.94 | 0(已销户) |
补充流动资金 | 中信银行九龙城支行(8114901012500121335) | 28,990.95 | - | 27.30 | 0(已销户) |
补充流动资金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港支行(129380100100208852) | 40,000.00 | - | 10.58 | 0(已销户) |
补充流动资金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4100020729200012541) | 60,000.00 | - | 32.74 | 0(已销户) |
合 计 | 142,990.95 | 77.56 |
3、募集配套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2月6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 其中:支付股权转让款(万元) | 其他 (万元) | |
1 | 恒源鑫茂项目 | 收购恒源鑫茂 80%股权 | 14,056.79 | 14,056.79 | - |
合 计 | 14,056.79 | 14,056.79 | - |
其中,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明细如下表
序号 | 付款主体 | 付款金额(万元) | 恒源鑫茂原股东 |
1 | 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 | 10,509.00 | 云南地矿总公司(集团) |
2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云南地矿总公司(集团) |
3 | 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 | 1,142.11 | 云南巨星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4 | 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 | 1,405.68 | 李伟洪等5位自然人 |
合 计 | 14,056.79 |
自筹资金的金额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于 2018 年 2 月6 日出具的《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证天通(2018)证特审字 0401001 号)。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4,000.00万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2018年度第2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56号”文《关于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林奋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林奋生发行127,147,743股股份,收购其持有的珠海市科立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立鑫”)82.54%股权;向珠海市科立泰贸易有限公司发行23,815,030股股份,收购其持有的科立鑫15.46%股权;向廖智敏发行1,754,646股股份,收购其持有的科立鑫1.14%股权;向珠海市金都金属化工有限公司发行1,326,226股股份,收购其持有的科立鑫0.86%股权。本公司合计收购科立鑫100%股权。2018年8月17日,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18]验字第04002号)。本次交易作价定为120,000.00万元,均通过上述股份发行支付对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募集货币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使用情况。
(三)2019年度第1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713号”文《关于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向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10,335,732股股份,向刘强发行74,158,592股股份,向代长琴发行21,230,757股股份,向王安术发行20,015,731股股份、向青岛国信招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2,885,003股股份,向吴丽月发行8,507,505股股份,向苏志民发行7,734,096股股份、向北京安泰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7,734,096股股份、向沈臻宇发行7,347,391股股份、向北京为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行6,187,276股股份、向贺晓静发行5,676,826股股份、向成都新瑞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5,676,826股股份、向深圳盛和岭南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640,457股股份、向张云峰发行3,867,048股股份、向姜路发行2,269,184股股份、向郑成发行1,933,524股股份、向罗应春发行1,740,172股股份、向潘义莉发行1,546,819股股份、向彭志杨发行1,546,819股股份、向黄芳发行773,410股股份、向朱江发行773,410股股份购买四川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环锌锗”)相关资产,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6,580,674 (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06,580,674元,增加股本人民币306,580,674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137,322,901元。
四环锌锗已于2019年4月26日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股权已过户至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26日,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19]证验字第0401001号)。
2019年6月,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厦门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中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魏敏钗、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山高(烟台)新能源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7名投资者,以现金4.78元/股的价格认购170,711,294 股,募集资金总额 815,999,985.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5,999,985.3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0,617.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8,289,368.26 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6月24日全部到位,公司对其进行了专户存储,2019年6月26日,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19]证验字第0401003号)。
2、募集资金在专户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808,289,368.26元已对承诺项目使用完毕。募集账户已注销,具体的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对应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 | 募集资金余额 | 利息收入(累计)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 |
收购四环股权及补充流动资金 | 工商银行厦门思明支行(4100020729200034680) | 200,000,000.00 | - | 0(已销户) | |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129680100100918013) | 200,000,000.00 | 0(已销户) |
中信银行厦门分行(8114901013600137306) | 111,499,985.32 | 0(已销户) | |||
交通银行厦门吕岭支行(352000665011906100191) | 100,000,000.00 | 0(已销户) | |||
农业银行厦门金融中心支行(40328001040057534) | 100,000,000.00 | 0(已销户) | |||
厦门银行故宫支行(80116700000359) | 100,000,000.00 | 0(已销户) | |||
合 计 | 811,499,985.32 |
注: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中包括部分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四)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6号)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公开发行2,386.45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386,456,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18,818,736.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67,637,264.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减除律师费、专项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437,645.60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366,199,618.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20]证审字第0400002号)。
2、募集资金在专户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对应项目名称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 | 募集资金余额 | 利息收入(累计)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 |
刚果(金)年产30,000吨电铜、5,800吨粗制氢氧化钴(金属量)湿法冶炼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 (4100020729200051414) | 450,000,000.00 | 3,471,730.16 | 467,059.01 | 3,938,789.1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29680100100962592) | 450,000,000.00 | 1,594,816.51 | 814,243.00 | 2,409,059.51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吕岭支行 (352000665013000245184) | 400,000,000.00 | 651,638.63 | 389,304.59 | 1,040,943.22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8114901012000146961) | 400,000,000.00 | 770,154.25 | 440,517.63 | 1,210,671.88 |
对应项目名称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 | 募集资金余额 | 利息收入(累计)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755901567810205) | 200,000,000.00 | 0 | 1,667.81 | 已销户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故宫支行 (80116700000967) | 200,000,000.00 | 0 | 1,945.88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会展中心支行 (429978781468) | 200,000,000.00 | 0 | 5,549.55 | 已销户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40328001040059340) | 67,637,264.00 | 0 | 563.99 | 已销户 | |
合计 | 2,367,637,264.00 | 6,488,339.55 | 2,120,851.46 | 8,599,463.78 |
注: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中包括部分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度第1次非公开发行)对照表,见附件1。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中关于募集资金投向的说明及实际募集,公司于 2018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保山恒源鑫茂矿业有限公司80%股权、剩余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2,990.95万元,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 收购恒源鑫茂80%股权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4,056.79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4,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投资14,000.00万元。
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4,000.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18年2月实施完毕。募集专户已销户。
(2)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28,990.95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28,990.9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实际完成投资128,990.95万万元。
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28,990.95万万元,该项目已于2018年3月实施完毕。募集专户已销户。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度第2次非公开发行)对照表,见附件2。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19年度第1次非公开发行)对照表,见附件3。
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中关于募集资金投向的说明及实际募集,2019年度第1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四环锌锗股权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0,828.94万元,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 收购四环股权
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2,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投资52,0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27,828.94万元,自有资金投入24,171.06万元。
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2,000.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19年6月实施完毕,其中募集资金投入27,828.94万元,自有资金投入24,171.06万元。实施完毕后募集专户已销户。
(2)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3,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投资53,000.00万元。
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3,000.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19年6月实施完毕。募集专户已销户。
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对照表,见附件4。
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刚果(金)年产30,000吨电铜、5,800吨粗制氢氧化钴(金属量)湿法冶炼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84,129,999.22元,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刚果(金)年产30,000吨电铜、5,800吨粗制氢氧化钴(金属量)湿法冶炼项目
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700,000,000元,2020年公司进行了项目投建的前期准备,包括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备的选定等工作。由于新冠疫情爆发,项目所在地的人员进出、物流运输等方面都受到了较大影响,项目建设现场工作的开展受制约,2020年度本项目暂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进行项目投资支出。本项目于2021年开始投资资金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项目共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616,492,735.22元。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686,456,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投资667,637,264.00元。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存在18,818,736.00元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到账前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募集专户已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20年3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1年归还上述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3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1年归还上述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6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999.99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1年归还上述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3月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3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1年归还19,30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6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07,700.0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2018年第1次非公开发行)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5“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8年第1次非公开发行)”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收购恒源鑫茂80%股权”及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系对公司原有业务的扩张及拓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有色金属采选业务将得到拓展,有利于稳固公司在有色金属采选行业的占有率,从而提升采选业务的利润率及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生产经营配套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可以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偿债能力。同时公司将有能力支持矿山技改扩产建设,增加综合贸易流动资金,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和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2018年第2次非公开发行)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8年第2次非公开发行)”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购买珠海市科立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2019年、2020年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主要原因系:
(1)2019年钴价格持续下跌,公司收缩钴材料贸易规模,导致标的公司钴材料业务毛利额、净利润同比减少,对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2020年以来,受国内外新冠疫情影响,标的公司出于防疫要求,开工时间较晚,同时下游客户受疫情影响,亦导致订单下滑,对标的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2019年第1次非公开发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7“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9年第1次非公开发行)”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8“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无法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投向为刚果(金)年产30,000吨铜、5,800吨粗制氢氧化钴(金属量)项目,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铜、钴产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目前项目尚在投建中,暂无法核算经济效益。
本次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生产经营配套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可以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偿债能力。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2018年第1次非公开发行)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7年1月,本公司子公司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与云南地矿总公司(集团)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受让云南地矿总公司(集团)持有的恒源鑫茂65.5%的股权;与云南巨星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交易合同》,受让云南巨星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恒源鑫茂
6.5%的股权;与李洪伟、谭应明、陈新敏、崔子良、刘德安签署了《股权交易合同》,受让上述五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恒源鑫茂8%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持有恒源鑫茂80%股权,云南地矿总公司(集团)持有恒源鑫茂20%股权。上述股权已于2017年2月16日完成工商登记信息变更。上述转权转让款合计14,000.00万元,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已进行了置换。
2、标的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 | 项目 | 2016年5月31日(购买基准日) | 2016年12月31日 | 2017年2月16日(合并日)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保山恒源鑫茂矿业 | 资产总计 | 22,667.90 | 23,293.83 | 22,899.74 | 23,922.04 | 25,454.32 | 26,729.51 | 27,838.31 | 24,911.46 |
负债总计 | 20,397.85 | 21,023.78 | 20,719.29 | 12,075.74 | 14,070.31 | 15,600.09 | 17,035.31 | 18,496.52 | |
归厲于母公司所有 | 2,270.05 | 2,270.05 | 2,180.45 | 11,846.30 | 11,384.01 | 11,129.42 | 10,803.00 | 6,414.94 |
公司 | 项目 | 2016年5月31日(购买基准日) | 2016年12月31日 | 2017年2月16日(合并日)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限公司 | 者权益合计 |
3、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情况及效益贡献情况
本次收购标的恒源鑫茂拥有的矿山资源丰富,质地优良,达到了铅锌大型矿山,银中型矿山的标准。公司与之展开合作,有利于为公司矿采选业务增加新的有力矿山,进一步增厚公司矿采选业务利润,为公司全体投资者创造利益。恒源鑫茂自成立以来主要开展了西邑铅锌矿地质勘查工作,目前处于采矿证办理及前期基础建设阶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产生效益。
4、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及承诺事项情况
根据恒源鑫茂的资产评估报告,对标的资产分别按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标的资产不存在业绩承诺情况。该公司2018至2020年处于建设期,收益法评估预测净利润分别为-502.47万元、-1,255.46万元、-1,376.05万元;2021年开始投产,当年预测净利润为903.89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2018年第2次非公开发行)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件许可【2018】1256号”文核准,本公司向交易对方向林奋生发行127,147,743股股份,向珠海市科立泰贸易有限公司发行23,815,030股股份,向廖智敏发行1,754,646股股份,向珠海市金都金属化工有限公司发行1,326,226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科立鑫金属100.00%的股权。2018 年 8 月 17 日,科立鑫 100%股权已完成登记于本公司名下的工商登记手续。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本公司2018年9月份将科立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标的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 | 项目 | 2018年3月31日(购买基准日) | 2018年8月22日(合并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珠海市科立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资产总计 | 69,449.83 | 109,870.65 | 59,523.95 | 78,758.56 | 71,007.36 | 98,466.03 |
负债总计 | 30,232.24 | 66,636.20 | 11,442.22 | 28,264.56 | 16,349.69 | 36,172.68 | |
归厲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9,217.59 | 43,234.45 | 48,081.73 | 50,494.00 | 54,657.67 | 62,293.35 |
3、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情况及效益贡献情况
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后,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标的资产的效益贡献情况详见附件6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8年度第2次非公开发行)》
4、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及承诺事项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珠海市科立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林奋生于2018年3月22日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自2018年初至2018年末、2019年末以及2020年末累计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亿元、2.15亿元和3.5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准,下同)。标的公司2018-2020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3.5亿元的,补偿义务人林奋生应当按该差额对盛屯矿业进行补偿。科立鑫2018年度经追溯调整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461.05万元,2019年度经追溯调整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771.24万元,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177.04万元,截至2020年度末,珠海科立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金额为26,409.34万元,低于承诺业绩金额8,590.66万元。具体差异原因详见“三、(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注:公司于2021年1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该议案调整2018年、2019年珠海科立鑫净利润分别为-351.52万元、-1,665.96万元。调整后珠海科立鑫2018年、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461.05万元、7,771.24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2019年第1次非公开发行)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9】713号”文《关于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向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10,335,732股股份,向刘强发行74,158,592股股份,向代长琴发行21,230,757股股份,向王安术发行20,015,731股股份、向青岛国信招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2,885,003股股份,向吴丽月发行8,507,505股股份,向苏志民发行7,734,096股股份、向北京安泰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7,734,096股股份、向沈臻宇发行7,347,391股股份、向北京为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行6,187,276股股份、向贺晓静发行5,676,826股股份、向成都新瑞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5,676,826股股份、向深圳盛和岭南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640,457股股份、向张云峰发行3,867,048股股份、向姜路发行2,269,184股股份、向郑成发行1,933,524股股份、向罗应春发行1,740,172股股份、向潘义莉发行1,546,819股股份、向彭志杨发行1,546,819股股份、向黄芳发行773,410股股份、向朱江发行773,410股股份购买四环锌锗相关资产。
四环锌锗公司已于2019年4月26日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股权已过户至盛屯矿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本公司2019年5月份将四环锌锗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标的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 |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购买基准日) | 2019年4月26日(合并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四川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总计 | 237,854.56 | 350,580.43 | 454,049.22 | 490,528.20 | 590,483.08 |
负债总计 | 145,895.55 | 245,523.63 | 305,864.19 | 300,749.56 | 378,882.21 | |
归厲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91,959.01 | 105,056.80 | 148,185.03 | 189,778.64 | 211,600.87 |
3、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情况及效益贡献情况
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后,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标的资产的效益贡献情况详见附件7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9年度第1次非公开发行)》。
4、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及承诺事项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四环锌锗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自2018年年初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累积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4亿元、3.4亿元、
6.0亿元、8.6亿元。标的公司自2018年-2021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8.6亿元的,补偿义务人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则应根据协议的约定以股份和现金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四环锌锗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623.88万元,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0,485.70万元,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9,014.89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178.60 万元,截至2021年度末,四环锌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金额为84,303.07 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向刚果(金)年产30,000吨电铜、5,800吨粗制氢氧化钴(金属量)湿法冶炼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并未用于收购资产。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第1度非公开发行)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第2次非公开发行)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第1次非公开发行)
4、签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5、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8年第1次非公开发行)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8年第2次非公开发行)
7、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9年第1次非公开发行)
8、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度第1次非公开发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2,990.95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42,990.9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42,990.9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2018年 | 142,990.95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收购恒源鑫茂80%股权 | 收购恒源鑫茂80%股权 | 14,000.00 | 14,000.00 | 14,000.00 | 14,000.00 | 14,000.00 | 14,000.00 | 不适用 | |
2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128,990.95 | 128,990.95 | 128,990.95 | 128,990.95 | 128,990.95 | 128,990.95 | 不适用 | |
合计 | 142,990.95 | 142,990.95 | 142,990.95 | 142,990.95 | 142,990.95 | 142,990.95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度第2次非公开发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0,00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20,00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20,00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2018年 | 120,000.0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购买珠海市科立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 购买珠海市科立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不适用 | |
合计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附件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度第1次非公开发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0,828.94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80,828.9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80,828.9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2019年 | 80,828.94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收购四环股权 | 收购四环股权 | 52,000.00 | 27,828.94 | 27,828.94 | 52,000.00 | 27,828.94 | 27,828.94 | 不适用 | |
2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53,000.00 | 53,000.00 | 53,000.00 | 53,000.00 | 53,000.00 | 53,000.00 | 不适用 | |
3 | 中介机构费用 | 中介机构费用 | 1,000.00 | 0 | 0 | 1,000.00 | 0 | 0 | 不适用 | |
合计 | 106,000.00 | 80,828.94 | 80,828.94 | 106,000.00 | 80,828.94 | 80,828.94 |
附件4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36,763.73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28,413.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28,413.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2020年 | 66,763.73 | ||||||||
2021年 | 61,649.27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刚果(金)年产 30,000吨电铜5,800吨粗制氢氧化钴(金 属量)湿法冶炼项目 | 刚果(金)年产 30,000吨电铜5,800吨粗制氢氧化钴(金 属量)湿法冶炼项目 | 170,000.00 | 170,000.00 | 61,649.27 | 170,000.00 | 170,000.00 | 61,649.27 | 41.11% |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68,645.60 | 68,645.60 | 66,763.73 | 68,645.60 | 68,645.60 | 66,763.73 | -1,881.87 [注] | 不适用 | |
合计 | 238,645.60 | 238,645.60 | 128,413.00 | 238,645.60 | 238,645.60 | 128,413.00 | -1,881.87 |
注:差额为保荐承销费用。
附件5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8年度第1次非公开发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四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 | ||||
1 | 收购恒源鑫茂80%股权 | 不适用[注1] | 不适用 | - | - | - | - | - | 不适用 |
2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不适用[注2] | 不适用 | - | - | - | - | -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 |
注1:该项目为股权收购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产能利用率。注2:该项目为股权收购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承诺效益。
附件6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8年度第2次非公开发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四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 | ||||
1 | 购买珠海市科立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 不适用 [注1] | 标的公司自2018年初至2018年末、2019年末以及2020年末累计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亿元、2.15亿元和3.5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准) | 11,461.05 | 7,771.24 | 7,177.04 | 8,794.74 | 35,204.07 | 否[注2] |
合计 | 11,461.05 | 7,771.24 | 7,177.04 | 8,794.74 | 35,204.07 | 否 |
注1:该项目为股权收购项目,不涉及产能利用率。注2:公司于2021年1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该议案调整2018年、2019年珠海科立鑫净利润分别为-351.52万元、-1,665.96万元。调整后珠海科立鑫2018年、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461.05万元、7,771.24万元。根据公司与林奋生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该项目2018年初至2018年末、2019年末以及2020年末累计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亿元、2.15亿元和3.5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准,下同)。该项目2018年末经追溯调整后实现净利润1.15亿元,2019年末经追溯调整后累计实现利净利润1.92亿元,2020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2.64亿元,2019年及2020年实际实现效益未超过承诺效益,主要系2019年钴价持续下跌及2020年新冠疫情即不可抗力影响,具体原因详见“三、(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附件7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9年度第1次非公开发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四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 | ||||
1 | 购买四川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97.22%股权 | 不适用 [注1] | 标的公司自2018年年初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累积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4亿元、3.4亿元、6.0亿元、8.6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准) | 14,623.88 | 30,485.70 | 19,014.89 | 20,178.60 | 84,303.07 | 否 |
合计 | 14,623.88 | 30,485.70 | 19,014.89 | 20,178.60 | 84,303.07 |
注1:该项目为股权收购项目,不涉及产能利用率。注2:截至2021年度末,四环锌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金额为84,303.07万元,低于承诺业绩金额1,696.93万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之前约定,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需对未实现利润差额进行补偿。因此,公司与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补偿事项,根据应补偿金额4,220.12万元,对应的应退回股份数量为7,992,646.00股;另外,应退回的历年分红41.56万元。
附件8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四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 | ||||
1 | 刚果(金)年产 30,000吨电铜5,800吨粗制氢氧化钴(金 属量)湿法冶炼项目 | 不适用[注1] | 不适用 | - | - | - | - | - | 不适用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不适用[注2] | 不适用 | - | - | - | - | -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 |
注1:该项目新建项目,尚未投产,不涉及产能利用率。注2:该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产能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