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5月5日以通讯传真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郁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5月5日为授予日,授予67名激励对象3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1元/股。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