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1-12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登记日:2021年8月30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权益数量:2,860.5万股。
根据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年6月22日。
2、授予数量:本次权益授予数量为2,860.5万股。
3、授予人数:230人。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3.8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鉴于公司《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有21名自愿放弃认购或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251人调整为230人,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权益总数由2,900万股调整为
2,860.5万股。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相符,且激励标准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 职务 | 授予数量(万股) | 占股权激励计划总量的比例 | 占授予时总股本的比例 |
陈东 | 董事长 | 300 | 9.49% | 0.11% |
张振鹏 | 董事、总裁 | 200 | 6.33% | 0.07% |
周贤锦 | 董事、副总裁 | 150 | 4.75% | 0.06% |
翁雄 |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 150 | 4.75% | 0.06% |
邹亚鹏 | 董事会秘书 | 100 | 3.16% | 0.04% |
熊波 | 副总裁 | 100 | 3.16% | 0.04% |
金鑫 | 总裁助理 | 100 | 3.16% | 0.04%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223人) | 1,760.5 | 55.70% | 0.66% | |
预留 | 300 | 9.49% | 0.11% | |
合计 | 3,160.5 | 100.00% | 1.16% |
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1年净利润值不低于65,000万元;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1年-2022年两年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150,000万元;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1年-2023年三年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255,000万元。 |
利润,但以扣除股权激励费用的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相应考核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结果确定,考核等级结果划分为B、C、D四个等级,具体见下表:
考核等级 | A | B | C | D |
标准系数 | 1 | 0.8 | 0 |
2、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8月30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718,494,672股增加至2,747,099,672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姚雄杰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562,792,543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0.70%;授予登记完成后,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20.49%。本次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控股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地位,其享有的表决权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限制性股票(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21,115,938 | 8.13 | 28,605,000 | 249,720,938 | 9.09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497,378,734 | 91.87 | 2,497,378,734 | 90.91 | |
三、股本总数 | 2,718,494,672 | 100 | 28,605,000 | 2,747,099,672 | 100 |
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21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1日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1年 (万元) | 2022年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860.5 | 9,210.81 | 2,993.51 | 4,144.86 | 1,611.89 | 460.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