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和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0,3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25,305,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62.78%。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屯集团”)持有上市公司522,487,5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42%,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61,946,27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69.2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和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的通知,获悉姚雄杰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解除质押,深圳盛屯集团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姚雄杰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股东名称 | 姚雄杰 |
本次解质股份(股) | 15,00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37.22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56 |
解质时间 | 2021年8月25日 |
持股数量(股) | 40,305,000 |
持股比例(%) | 1.5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25,305,0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62.78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94 |
经与姚雄杰先生确认,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后续是否会用于质押尚不确定。截至本公告日,姚雄杰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二、深圳盛屯集团部分股份被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11,000,000 | 否 | 否 | 2021年8月25日 | 2022年8月23日 |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思明支行 | 2.11 | 0.41 | 补充流动资金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 522,487,543 | 19.42 | 350,946,277 | 361,946,277 | 69.27 | 13.45 | 0 | 0 | 110,335,732 | 0 |
姚雄杰 | 40,305,000 | 1.50 | 25,305,000 | 25,305,000 | 62.78 | 0.94 | 0 | 0 | 0 | 0 |
合计 | 562,792,543 | 20.92 | 376,251,277 | 387,251,277 | 68.81 | 14.40 | 0 | 0 | 110,335,732 | 0 |
4、深圳盛屯集团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情况
本次质押后,深圳盛屯集团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24,646,27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43%,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8.35%;一年内(含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61,946,27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69.27%,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13.45%。
深圳盛屯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将通过自有资金归还上述款项。
5、深圳盛屯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6、深圳盛屯集团股票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深圳盛屯集团股票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股东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席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盛屯集团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时进行了业绩承诺补偿约定,如若触及业绩承诺补偿条款,深圳盛屯集团将以该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对公司进行补偿,若股份数量不足以补偿的,以现金进行补偿。本次质押不涉及深圳盛屯集团在该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此不会对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