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以通讯传真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已完成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690,111,03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901,110.36元。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3.88元/股调整为3.87元/股。
董事陈东、张振鹏、周贤锦、翁雄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回避表决4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