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以通讯传真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赵郁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已完成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690,111,03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901,110.36元。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价格由3.88元/股调整为3.87元/股。
除因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调整首次授予价格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相关事项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我们同意上述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