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22日以通讯传真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赵郁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6月22日为授予日,授予251名激励对象2,9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