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1-010转债代码:110066 转债简称:盛屯转债转股代码:190066 转股简称:盛屯转股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公司”或“本公司”)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北京盛屯天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盛屯天宇”)的100%股权及盛屯天宇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50%的基金份额转让给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屯集团”)。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CAC闽审字【2021】0001号审计报告为依据,本次交易对价为102,626,428.20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1次,累计发生额为19,522,958.06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为进一步聚焦钴镍铜锌主业,聚焦矿山开发和金属材料冶炼加工实业,提升管理质量和运行效率,降低成本,公司拟对非主业尤其是类金融业务进行剥离。北京盛屯天宇为公司非主营业务的子公司。公司与
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盛屯矿业持有的北京盛屯天宇的100%股权及盛屯天宇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50%的基金份额转让给深圳盛屯集团,双方确认,本次交易价格为102,626,428.20元。
盛屯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姚娟英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3511单元
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2楼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工业、矿业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盛屯集团的总资产为32,371,187,201.04元,归母净资产为2,387,182,492.44元。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6,233,401,020.34元,归母净利润41,120,457.0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盛屯天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邹亚鹏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1号楼16层(16)1602内1
企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2楼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
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资产为102,472,226.93元,归母净资产为100,946,188.86元,2020年1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2,458,490.50元,归母净利润-920,690.29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1月12日,公司的总资产为102,642,728.07元,净资产为归母101,154,730.99元,2021年1月1日至1月12日,实现营业收入0元,归母净利润160,448.24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京盛屯天宇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盛屯矿业不存在为该公司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以及该公司占用盛屯矿业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转让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二)收购标的:转让方持有的北京盛屯天宇100%股权及盛屯天宇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50%的基金份额
(三)转让价格:102,626,428.20元
(四)定价依据: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CAC闽审字【2021】0001号审计报告,以截至2021年1月12日北京盛屯天宇的归母净资产101,154,730.99元作为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以截至2021年1月12日盛屯天宇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50%份额的基金净值1,471,697.21元为基金份额转让的定价依据。
(五)转让价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30日内将转让费102,626,428.20元人民币以转帐方式支付给甲方。
(六)标的股权的交割
甲方、乙方应互相配合,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共同办理完成标的股权的交割事宜(即标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七)保证与承诺
甲方保证不存在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交易双方签署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将北京盛屯天宇的股权转让给深圳盛屯集团,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提高公司发展经营质量,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对上市公司的发展经营有着积极的影响。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获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助于公司聚焦主业、提高公司发展经营质量,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发展经营有着积极的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