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9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该事项有关的资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询问与探讨。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何少平、刘鹭华、任力

2020年12月2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