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屯集团”)持有上市公司528,552,7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0%,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46,981,64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65.6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80,000,000 | 否 | 否 | 2020年6月23日 | 2021年6月22日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14 | 3.47 | 补充流动资金 |
2、本次质押的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 528,552,794 | 22.90 | 266,981,649 | 346,981,649 | 65.65 | 15.03 | 161,681,649 | 0 | 110,335,732 | 0 |
姚雄杰 | 60,780,323 | 2.63 | 60,395,000 | 60,395,000 | 99.37 | 2.62 | 0 | 0 | 0 | 0 |
合计 | 589,333,117 | 327,376,649 | 407,376,649 | 69.13 | 17.65 | 161,681,649 | 0 | 110,335,732 | 0 |
4、深圳盛屯集团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情况
本次质押后,深圳盛屯集团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7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5.11%,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1.17%;一年内(含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6,53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31.27%,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7.16%。
深圳盛屯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将通过自有资金归还上述款项。
5、深圳盛屯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6、深圳盛屯集团股票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深圳盛屯集团股票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股东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席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深圳盛屯集团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时进行了业绩承诺补偿约定,如若触及业绩承诺补偿条款,深圳盛屯集团将以该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对公司进行补偿,若股份数量不足以补偿的,以现金进行补偿。本次质押不涉及深圳盛屯集团在该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此不会对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