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盛屯矿业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志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23,832,858,068.06 | 18,995,444,360.81 | 18,995,444,360.81 | 25.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257,549,033.99 | 9,024,969,478.41 | 9,024,969,478.41 | 2.58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6,979,755.83 | -189,252,808.20 | -145,799,421.24 | 不适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8,914,376,816.37 | 6,917,635,186.26 | 5,793,856,217.94 | 28.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002,538.98 | 41,023,481.28 | 20,868,341.23 | -156.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 -44,435,568.31 | 5,548,650.02 | 5,548,650.02 | -900.84 |
损益的净利润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55 | 0.512 | 0.278 | 减少0.767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0 | 0.020 | 0.011 | -1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0 | 0.020 | 0.011 | -150.0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778,975.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 9,331,768.57 |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4,903.5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490,434.02 | |
所得税影响额 | -3,832,376.69 | |
合计 | 21,433,029.33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111,803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股 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 425,982,794 | 18.46 | 272,017,381 | 质押 | 266,981,649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林奋生 | 108,914,344 | 4.72 | 108,914,276 | 质押 | 108,910,000 | 境内自然人 |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 | 102,570,000 | 4.44 | 0 | 无 | 0 | 其他 |
烟台山高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8,702,928 | 3.84 | 88,702,928 | 无 | 0 | 其他 | |
刘强 | 74,163,592 | 3.21 | 74,158,592 | 质押 | 65,6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姚雄杰 | 60,780,323 | 2.63 | 0 | 质押 | 60,395,000 | 境内自然人 |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 22,175,732 | 0.96 | 22,175,732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代长琴 | 21,230,757 | 0.92 | 21,230,757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厦门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920,502 | 0.91 | 20,920,502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王安术 | 20,015,731 | 0.87 | 20,015,731 | 质押 | 13,0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 153,965,4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965,413 | ||||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 | 102,5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570,000 | ||||
姚雄杰 | 60,780,323 | 人民币普通股 | 60,780,323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3,913,2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13,260 | ||||
李艳 | 11,927,04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27,042 | ||||
林培伟 | 11,39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95,900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587,0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87,098 | ||||
杨伦芬 | 8,746,019 | 人民币普通股 | 8,746,019 | ||||
李冀峰 | 7,398,429 | 人民币普通股 | 7,398,429 | ||||
莫海 | 5,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5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为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2.90%股份。 2、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姚雄杰,所以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和姚雄杰是一致行动人。 3、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是一致行动人均未知。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约139,321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现金增加
所致;
2. 衍生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约1,017万元,主要系公司期货套保产品浮盈减少所致;
3. 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约3,021万元,主要系公司应收票据到期收回减少所致;
4.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约38,175万元,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等增加所致;
5.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约261,234万元,主要系本期新增合并印尼友山镍业项目所致;
6. 商誉较年初增加约35,847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合并恩祖里铜矿公司商誉增加所致;
7.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约70,305万元,主要系2019年预付印尼项目款本期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所致;
8. 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约68,749万元,主要系本期银行流贷增加所致;
9. 衍生金融负债较年初增加约5,753万元,主要系期货套保产品浮亏增加所致;
10. 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约97,779万元,主要系本期新增合并印尼友山镍业项目应付工程建设
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11.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约1,731万元,主要系薪酬支出增加所致;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约10,687万元,主要信托贷款等到期归还所致;
13. 应付债券较年初增加约210,304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14. 其他权益工具较年初增加约27,284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增加所
致;
15. 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减少约2,702万元,主要系本期持有现金流量套期损益减少所致;
16.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约205,260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入增长带来的成本增长;
17. 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185万元,主要系刚果盛屯资源铜、钴出口缴纳资源税关
税等所致;
18.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273万元,主要系子公司收入增长运输费用等增加所致;
19. 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2,984万元,主要系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融资增加所致;
20.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532万元,主要系本期期货套保产品平仓收益增加所致;
2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约3,647万元,主要系公司期货套保产品持仓浮亏增加
所致;
22.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730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3.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约5,4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约6,403
万元,主要系疫情影响产品销售所致;
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约18,773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发展支
付采购款等增加所致;
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约137,415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增加对恩
祖里等股权投资款增加所致;
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约276,079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旭晨国际有限公司完成购恩祖里铜矿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
2019年2月26日公司提出拟以不超过114,026,497.14万澳大利亚元的对价收购恩祖里100%的股权,按1澳大利亚元=4.79元人民币计算,折合人民币不超过 546,186,921.3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事项,同日交易双方签署了《收购安排实施协议》。恩祖里铜矿有限公司是一家在澳交所上市的澳大利亚公司,股票代码:NZC,主要资产为刚果民主共和国加丹加地区铜钴矿山,主要包括卡隆威采矿项目和FTB勘测项目。
2020年3月12日,该次收购的所有先决条件及实施前步骤已经完成,并于当日取得了股权交割凭证。交割完成后,恩祖里铜矿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完成,有利于增加上市公司的战略资源储备,项目建成后将与刚果(金)现有项目产生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公司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2019年7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19203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为刚果(金)年产30,000吨电铜,5,800吨粗
制氢氧化钴(金属量)湿法冶炼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2020年2月19日,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公司于2020年3月完成了可转债的发行,2020年3月31日公司可转债上市。
(3)投资建设印度尼西亚纬达贝工业园年产3.4万吨镍金属量高冰镍项目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印度尼西亚纬达贝工业园年产3.4万吨镍金属量高冰镍项目的议案》,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宏盛国际为主体,对华玮镍业增资5,500,000美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华玮镍业55%股权。华玮镍业与永青科技在香港设立的子公司恒通亚洲合资在印尼设立友山镍业,以此为投资主体投资印度尼西亚纬达贝工业园年产3.4万吨镍金属量高冰镍项目。友山镍业授权注册资本为80,000,000美元,华玮镍业持有其65%股权,恒通亚洲持有其35%股权。本次项目总投资406,790,000美元,根据公司所占股权比例计算,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145,427,425美元,折合人民币1,023,809,072元(按汇 率1美元=7.04元人民币计算),该项目正在投建过程中。该项目将有利于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加公司的海外原材料资源储备、扩大海外业务规模,完善公司新能源金属业务链条,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陈东 |
日期 | 2020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