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传真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何少平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就公司编制的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