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监事会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 2019年,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及非公开发行事宜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经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不定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本年度公司能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范运作,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勤勉尽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监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
监事会会议情况 | 监事会会议议题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关于公司签署<托管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关于批准修订后的与本次交易有关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评估结果调整不构成对交易方案调整的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三次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 | 《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公司 2018 |
次会议决议 |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履职情况报告》、《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申请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申请的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制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 年)》、《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 《盛屯矿业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 《关于对 2016至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 《盛屯矿业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 《关于调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公司能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范运作,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勤勉尽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19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了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安全。公司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按照已承诺投入募投项目。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与承诺一致,公司募集资金整体使用良好,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是客观、真实、完整、准确的。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战略,有
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无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的现象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4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