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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屯矿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以通讯传真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境外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为各境外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黄金租赁、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以自有资产抵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预付款等),任意时点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在总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调剂使用。以上额度不含公司为子公司发行债券的担保,具体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计划担保对象计划担保余额
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18
华玮镍业有限公司11
友山镍业印尼有限公司16
合计45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上述子公司进行担保,有助于改善子公司的流动性,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以及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规证明书、确认书、通知书等), 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所签署的相关担保文件的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调剂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2月3日下午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相应发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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