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何少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盛屯矿业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就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
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