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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8年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8
2018

年度)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

层)

2014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

(2018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 层)

签署日期:

2019年

2018

年度)

目录

重要提示

...... 1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2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况...... 4

第三章 发行人 2018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6

第四章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3

第五章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14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5

第七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6

第八章 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17

第九章 担保人情况...... 18

第十章 其他事项...... 19

2018

年度)

重要提示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下一步,长城证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2018

年度)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04号文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发行人”或“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4.5亿元。

二、本期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2、债券代码及简称:证券代码为122350,证券简称为“14盛屯债”。

3、发行规模:4.5亿元。

4、票面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年利率为7.7%。

5、发行日:2014年12月26日。

6、上市日:2015年1月30日。

7、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若发行人在第3年末行使赎回权,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3年利息在兑付日2017年12月26日后5个工作日内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本金加第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2017年12月26日一起支付。本次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9、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2018

年度)

10、信用等级: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2018

年度)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况

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监督,持续关注公司的资信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对公司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要求履行了受托管理人职责。

一、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长城证券作为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署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对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聘任、发行人承诺、违约和救济机制、债券受托管理人、赔偿机制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变更、解聘、辞职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约定。为规范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长城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发生的影响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重大事项,并积极与发行人保持有效沟通,对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持续保持关注。发行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监管情况

1、募集资金账户监管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之后,于2014年12月30日完成债券的发行(发行规模4.5亿元)。2014年12月30日完成发行后,受托管理人将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账户。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4月使用完毕。报告期内,专项账户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运作,未用作其他用途。

经受托管理人核查,“14盛屯债”未设立资金专户,系由于2014年相关法

2018

年度)

律法规尚未对设立募集及偿债资金专户事项进行规定。“14盛屯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2、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调整公司债务结构,经受托管理人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已于2015年4月使用完毕,均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范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情况

受托管理人于2018年6月披露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

(三)临时报告情况

长城证券对发行人存续期内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回访表的形式对发行人进行了询问,并取得相关书面回复。

长城证券作为“14盛屯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年度,发行人无需要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陈衣达

电话: 0755-83516222

传真: 0755-83516266

2018

年度)

第三章 发行人 2018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注册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双沪北路1号之2二楼注册资本: 1,676,698,582元股票简称: 盛屯矿业股票代码:

600711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 陈东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95 年 1 月 14日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

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3层邮政编码:

361012互联网网址:

www.600711.com经营范围:对矿山、矿山工程建设业的投资与管理;批发零售矿产品、有色金属;黄金和白银现货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信息咨询;智能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服务;接受委托经营管理资产和股权;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二、经营成果分析根据发行人 2018 年年度报告,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18

年度)

1、发行人 2018年度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变动幅度

总计

1,347,905.851,125,400.8119.77%
负债

合计

589,375.03656,932.95-10.28%
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49,273.68458,878.8163.28%
所有

者权益合计

758,530.81468,467.8761.92%

资产变动原因:2018年底公司总资产1,347,905.85万元,较2017年末增长222,505.04万元,涨幅为19.77%;公司总资产增长主要系公司2018年完成对钴材料深加工企业珠海科立鑫的收购,同时增加对联合镍业有限公司、联合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等联营和合营企业投资;同时公司加大对刚果盛屯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在建工程投入,使得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大幅增长,综合导致公司总资产上涨。

负债变动原因:2018年底公司总资产589,375.03万元,较2017年末减少67,557.92万元,降幅为10.28%;公司总负债减少主要系公司当期偿还应付债券129,459.70万元,导致公司总负债大幅下降。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变动幅度

收入

营业3,075,432.942,066,764.5148.80%
营业

成本

2,959,024.141,925,167.9953.70%
营业

利润

44,501.8076,491.88

-

41.82%
利润

总额

49,148.8277,029.12

-

36.19%
净利润
41,663.1060,859.56

-

31.54%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025.6661,033.4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2018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3,075,432.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008,668.44万元,增幅为48.80%,主要系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收入2,720,771.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幅52.42%。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营业成本2,959,024.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33,856.15万元,增幅为53.70%,主要系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成本2,696,171.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幅54.08%。

2018

年度)

营业利润变动原因:营业利润44,501.8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990.08万元,降幅为41.82%%,主要系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成本大幅增长,同时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782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3.62%,综合导致公司营业利润下降。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动幅度
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944.8899,655.53-13.76%
投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531.95-53,423.1111.43%
筹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983.09-42,869.15-6.73%
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517.053,737.74-461.64%
期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547.4165,064.47-20.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13,710.64万元,主要原因为成本费用有所增长。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6,108.84万元,主要原因为境外工程项目、长期股权投资事项等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增加2,886.06万元,较上年同比金额变动不大。

4、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2018

项目

2017

同比增减

总资产

变动原因 (比率超30%)
134.79112.5419.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4.93

45.89

63.28%

公司完成对科立鑫的收购,增加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同时公司加大在建工程投入。

营业收入307.54

206.68

48.80%

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收入大幅增长。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0

6.10

-31.14%

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成本大幅增长,同时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倍)

3.084.04-23.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99.97-13.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5

-5.34

11.4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0-4.29-6.7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56.51-20.77%-

流动比率

1.441.51-4.64%-

速动比率

0.840.89-5.62%-
2018

年度)

2018

项目

2017

同比增减

资产负债率(

变动原因 (比率超30%)
%

46.2943.735.85%-

毛利率(

3.796.85-44.75%-

销售净利率(%)1.35 2.94 -54.08%

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成本大幅增长,同时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营业成本大幅增加。

净资产收益率(%)4.46 14.1 -68.37%

营业成本大幅上升导致净利润下降,公司收购及加大对联

营、合营企业投资导致净资产

大幅上升。

总资产周转率(次)

2.491.9527.69%-

固定资产周转率(次)

34.7427.4926.3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9.75 31.15 59.71%

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收入大幅增长。

存货周转率(次)

14.8814.393.41%-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流动负债总额;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存货) /流动负债总额;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资本化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5)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6)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

(7)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

(8)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9)固定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固定资产平均余额

(1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11)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12)总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净资产收益率计算中,总资产平均余额、固定资产平均余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平均余额和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均采用各自期末数与期初数的平均数。

三、发行人 2018年度经营状况

2018年,国际宏观风险事件频发,中美贸易战以及国内去杠杆等事项,使得中国整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资本市场低迷震荡。有色金属行业也承受较大的经营压力。全年锌、钴价格冲高回落,下半年钴价波动加剧,下跌幅度较大。国内外形势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2018

年度)

报告期内,公司在既定战略的指导下,整体立足有色金属行业,重点聚焦锌、钴、铜、镍金属品种,国际化步伐进一步加快,整体仍然取得了持续稳定的发展。在股权融资和资产并购方面,年初公司完成了14.39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8月份完成发行股份收购珠海科立鑫事项,9月份启动发行股份收购四环锌锗并配套募集资金,于2019年初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

2018年公司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如下:

1、有色金属采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矿山主要生产品种为锌、铜、铅、钨、锡。有色金属采选业务近年一直保持稳定发展趋势。2018年公司主要矿山实现销售收入4.53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00%,毛利为3.36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19%。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华金矿业矿山技改,2019年将实现生产,给公司带来效益。公司在云南的矿山恒源鑫茂矿业和大理三鑫矿业仍然处于证照办理和矿山建设阶段,为未来矿山业务的进一步增长。

2、钴材料业务:公司钴材料业务以刚果(金)为基地,围绕钴矿资源,实现包括“钴原材料”+“铜钴冶炼”+“钴产品贸易”+“钴材料深加工”+“钴回收”在内的完整体系。受到下半年钴价波动影响,报告期公司钴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0.82亿元,比上年同期上涨31.36%,实现毛利5.7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65%。报告期内,公司构建钴材料业务体系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公司总投资1.29亿美元的铜钴冶炼项目刚果(金)年产3500吨钴、10000吨铜综合利用项目已建成投产,12亿元收购钴材料深加工企业珠海科立鑫也在8月份完成,钴材料深加工进一步扩产以及钴回收业务也已经在设计和推进中。

3、金属产业链增值业务:公司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主要为有色金属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矿产品原材料采购、金属产成品购销,以及金属产业链上各项服务。报告期内,公司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实现营业收入272.08亿元,比上年同期上涨52.42%,实现毛利2.4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0.11%。

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发起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环锌锗事项,该事项已通过了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会议,尚需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标

2018

年度)

的四环锌锗拥有22万吨锌、40吨锗的生产能力,目前生产经营良好。预计2019年可以并入上市公司。

单位:万元

2018

项目

2017

同比增减

(%)

收入成本
收入成本
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3,074,296.612,958,688.022,065,919.521,925,155.6748.81%53.69%-

其中:

金属产业链产品

2,720,771.61 2,696,171.24 1,785,061.64 1,749,845.25 52.42% 54.08%钴材料产品

308,226.48250,832.19234,635.19162,305.0631.36%54.54%

自产矿产品

45,298.5211,684.5946,222.6913,005.36-2.00%-10.16%
其他业务收入1,136.34336.11844.9912.3234.48%2628.17%
合计3,075,432.942,959,024.142,066,764.511,925,167.9948.80%53.70%

四、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1、发行人经营及盈利情况良好

发行人主营业务有有色金属采选业务、钴材料业务以及金属产业链增值业务。2016年至2018年,发行人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7.07亿元、206.59亿元、307.4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快速提升。2016年至2018年,发行人分别实现净利润1.95亿元、6.09亿元、4.17亿元,公司整体盈利状况良好,为公司债券本期的按时偿付提供了有效保障。

单位:亿元

2016

板块

2017

2018

收入占比
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有色金属采选业务

3.45 2.72% 65.22% 4.62 2.24% 71.86% 4.53 1.47% 74.21%

钴材料业务2.331.83%7.56%23.4611.36%30.83%30.8210.03%18.62%
金属产业链增值业务

121.29 95.45% 4.72% 178.51 86.41% 1.97% 272.08 88.50% 0.90%

合计127.07100.00%6.42%206.59100.00%6.81%307.43100.00%3.76%

2、发行人现金流及货币资金较为充沛

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较为充沛,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7亿元、9.97亿元、8.59亿元。发行人盈利能力基本稳定,现金流量较为充沛,具有较强的本息兑付能力。

2018

年度)

截至2019年3月31日,发行人货币资金12.17亿元,其中受限资金金额8.92亿元;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3.58亿元;发行人现金流及可快速变现流动资产较为充沛,为公司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提供了有效保障。

2018

年度)

第四章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盛屯矿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共募集资金4.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前)。根据公开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状况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44,900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已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其中偿还银行贷款6,55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8,3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4月全部使用完毕。

经核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约定一致。.

2018

年度)

第五章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12月2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2019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权,或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则其赎回/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8年每年的12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报告期内,“14盛屯债”于2018年12月26日按时足额兑付付息,发行人已按约定足额、按时完成债券利息支付。本期债券已于2017年12月26日回售19,778.80万元,存续期余额25,221.20万元。

2018

年度)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018

年度)

第七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18年,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盛屯矿业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发行的2014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信用等级为AA。2019年联合信用跟踪评级,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维持为AA级

2018

年度)

第八章 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2018

年度)

第九章 担保人情况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018

年度)

第十章 其他事项

一、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未发现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未发生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三、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未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四、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未发生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的情形。

五、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发行人未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的情形。

六、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未作出减资、合

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七、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未发现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八、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九、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2018

年度)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十、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不存在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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