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沉淀,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计划利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短暂富余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金融机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限额为:在任何时点理财购买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三)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限额为:
在任何时点理财购买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同时申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限额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购买理财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四)授权投资期限
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资金来源公司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仅限于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金融机构保本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如公司业务有资金需求,将及时收回,不会影响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五、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财务部负责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的管理。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