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任委员为涂连东先生、任力先生和熊波先生。2024年10月8日,鉴于张振鹏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并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熊波先生为公司董事,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
1、2024年1月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公司年审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3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初步沟通。
2、2024年4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公司年审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阶段结果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沟通。
3、2024年4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4年4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24年8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对财务总监候选人周华林先生
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6、2024年9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7、2024年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审计过程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关注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2023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会计差错更正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等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4年度,公司积极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全面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
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强化了内控团队建设和专业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内部控制的各项措施与公司业务的紧密度。
(五)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核财务总监候选人周华林先生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同意聘任周华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持续优化信息披露的规范性管理,完成定期报告审核工作,切实提升信息披露的精准性与透明度。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秉持审慎独立原则,深化外部审计监督效能,加强风险防控与内部审计工作,以专业化、规范化的监督实践保障公司合规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