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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5-008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在咸阳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淼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批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3,987.37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4,176.05万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9,481.56万元。鉴于公司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进行了

审核并取得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和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经双方协商,决定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间接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合营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签订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李淼先生、贺颖先生、方忠喜先生进行了回避。

九、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发展及资金使用计划,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

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包括到期续贷及新增授信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9亿元,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董事会审议申请授信额度事项之日止。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保理等。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内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贷款事项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

十、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提高决策效率,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为54亿元(其中为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4亿元;为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3亿元;为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7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2025年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45亿元(含前述委托理财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事宜。

十二、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抓住新型显示产业发展机遇,满足公司基板玻璃业务发展战略需求、发挥基板玻璃产业优势,同意通过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的30%的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彩虹光电69.79%股权,仍为其控股

股东,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出具《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陕)评报字〔2025〕第1066号),以202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彩虹光电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681,185.49万元。依据上述彩虹光电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减去彩虹光电于评估基准日后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股息64,973.20万元,确定公司持有的彩虹光电的30%的股权的挂牌底价为484,863.69万元,实际交易价格以最终交易结果为准。上述评估事项已完成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程序。公司已将本次转让相关事项告知彩虹光电其他股东。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已同意放弃拟转让股权优先购买权。

本次转让采用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尚未确定交易对象,相关交易协议尚未签署。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办理挂牌交易相关事宜。公司将在公开挂牌交易结果确定后,与交易对象签署交易协议,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通过召开第三十三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上述议案之第二、三、四、五、七、十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三十三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事项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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