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2-010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因业务发展需要,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先生及其控制的公司(以下统称“复星及其附属公司”)之间存在销售商品(白酒)、采购商品及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复星及其附属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6,170万元。
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震先生、吴毅飞先生、郝毓鸣女士、邹超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聂诗军先生、宋之杰先生、刘守民先生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该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需,相
关交易在预计额度内进行,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定价客观、公允,符合市场规则,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1年预计金额(不含税) | 2021年 实际发生金额 (不含税)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销售商品 | 复星及其附属公司 | 4,000.00 | 1,976.99 | - |
| 采购商品 | 上海豫园珠宝时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500.00 | - | - |
| 上海汉辰表业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 | - | - | |
| 上海守艺人商贸有限公司 | 300.00 | 183.45 | - | |
| 复星及其附属其他公司 | 300.00 | 432.51 | - | |
| 小计 | 1,900.00 | 615.96 | ||
| 接受劳务 | 上海豫园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 | - | - |
| 上海复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300.00 | - | - | |
| 广州淘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39.05 | - | |
| 杭州有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 | - | - | |
| 复星及其附属其他公司 | 100.00 | 105.00 | - | |
| 小计 | 900.00 | 144.05 | ||
| 合计 | 6,800.00 | 2,737.00 | - | |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2年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销售商品 | 复星及其附属公司 | 6,000.00 | ≤1.5% | 618.21 | 1,976.99 | ≤1.0% | 根据关联方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增加。 |
| 采购商品 | 上海汉辰表业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 | ≤0.4% | 44.25 | - | - | - |
| 复星及其附属其他公司 | 5,500.00 | ≤4.5% | - | 615.96 | ≤1.0% | - |
小计
| 小计 | 6,000.00 | ≤4.9% | 44.25 | 615.96 | ≤1.0% |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增加。 | |
| 接受劳务 | 宁波星景麒麟马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0.00 | ≤0.1% | - | - | - | - |
| 上海复传星声品牌发展有限公司 | 1,600.00 | ≤4.0% | - | - | - | - | |
| 浙江东阳复星影业有限公司 | 500.00 | ≤1.5% | - | - | - | - | |
| 上海豫园华灯文化创意集团有限公司 | 640.00 | ≤1.6% | 105.66 | - | - | - | |
| 广州淘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0.5% | - | 39.05 | ≤0.5% | - | |
| 杭州有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10.00 | ≤0.1% | - | - | - | - | |
| 上海复星艺术中心 | 800.00 | ≤2.0% | - | - | - | - | |
| 复星及其附属其他公司 | 500.00 | ≤1.5% | - | 105.00 | ≤0.5% | - | |
| 小计 | 4,170.00 | ≤11.3% | 105.66 | 144.05 | ≤0.5% |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增加。 | |
| 合计 | 16,170.00 | - | 768.12 | 2,737.00 | - |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注册资本(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经营范围 | 关联关系 |
| 1 | 上海汉辰表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69,816.5428 | 石琨 | 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2号1幢503室 | 一般项目:钟表与计时仪器、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眼镜(不含隐形眼镜)的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仪器仪表修理,物业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 2 | 宁波星景麒麟马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1,650 | 温晓东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八号办公楼1036室 | 一般项目: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茶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寄卖服务;通信 | 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设备销售;柜台、摊位出租;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设备销售;柜台、摊位出租;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3 | 上海复传星声品牌发展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500 | 施喆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1幢17层05单元 | 一般项目:品牌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贸易经济;广告设计、代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 4 | 浙江东阳复星影业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2,000 | 李海峰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F1-188(自主申报) | 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影视娱乐类网络游戏、手机游戏产品的创作、制作、发行;电影制作、发行;微电影、网络剧创作、制作、发行;影视服装、道具、器材租赁;影视剧本创作、策划和影视版权交易;影视衍生产品开发设计、推广、实体和网上交易;影视类网络数字技术服务;组织策划综艺文化活动;艺人经纪;影视后期制作;制作、代理、发布;电子和数字媒体广告及影视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 5 | 上海豫园华灯文化创意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1,000 | 徐翀 | 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2号1幢1307室 | 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百货、文化办公用品的设计、销售及售后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园林景观设计,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餐饮服务,演出经纪,品牌管理,票务代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 6 | 广州淘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3,423.4874 | 李涛 | 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97号自编A202房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咨询策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润滑油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 | 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物食品及用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池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室内卫生杀虫剂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包装服务;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
| 物食品及用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池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室内卫生杀虫剂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包装服务;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 | |||||||
| 7 | 杭州有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127.2046 | 孟文博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新天地商业中心(公元里)13幢201室 | 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副产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具销售;珠宝首饰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茶具销售;服装服饰批发;箱包销售;鞋帽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 8 | 上海复星艺术中心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1,000 | 王智骏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68号 | 展览策划及实施、文化艺术类资讯服务、文化艺术类演出、活动承办、公众教育类活动策划及实施、图录画册及相关资料的设计、衍生品及周边产品的设计开发、公益类演出、讲座、活动等策划。 | 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司向复星及其附属公司销售商品(白酒)的价格及政策均与无关联第三方一致,付款方式为先款后货。公司向上海汉辰表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传星声品牌发展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采购商品、劳务的价格为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内根据业务需求分别签订协议或订单,本授权有效限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白酒)、采购商品及劳务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