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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08日
京投发展:关于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683证券简称:京投发展公告编号:临2025-045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期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投资的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石仲盈”)拟将存续期延长2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

●本次基金延期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关系:基石仲盈有限合伙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普通合伙人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石创投”)为公司关联方,具体关联关系详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未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过去12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657,00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收到基石仲盈分红款224.77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201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二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方式参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公司出资额不超过12,00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二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5-025)。2015年5月,各合伙人共同签署《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各合伙人以现金认缴基石仲盈共计25,500万元出资额,分期缴付,其中,公司以现金认缴12,000万元出资额。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二期后续进展的公告》(临2015-032)。

2016年5月,各合伙人与北京中关村创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原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不变,北京中关村创业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全体合伙人认缴基石仲盈总出资额变更为26,500万元。全体合伙人出资额已全部实缴完毕,公司实缴出资额为12,00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投资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后续进展的公告》(临2017-012)。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基石仲盈存续期延长三年。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16)。

公司已于2021年全部收回对基石仲盈的投资本金12,000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分红款15,840.71万元。根据《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约定,基金存续期限的延长需经合计持有

基石仲盈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基石仲盈存续期将于2025年5月20日到期,其尚未退出的项目中有股票锁定期要求,基石仲盈拟将存续期延长2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关联关系详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已履行股东会程序。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投资的基石仲盈延期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1)关联关系介绍

截至2025年3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2)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伟亚

注册资本:17,315,947.49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实际控制人: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总资产5,356.48亿元、净资产3,015.17亿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4.15亿元、净利润30.67亿元。(京投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京投公司总资产5,580.17亿元、净资产3,072.08亿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0.73亿元、净利润5.10亿元。(京投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2、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第一大股东京投公司持有基金管理公司70%的股权,同时京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宇航兼任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2)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外环西路26号院58号楼一层103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任宇航

注册资金: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06月08日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

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公司总资产9,158.18万元、净资产8,607.61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566.39万元。(非合并报表口径,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基金管理公司总资产8,980.61万元、净资产8,686.03万元;2025年1月—3月累计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8.42万元。(非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3、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第一大股东京投公司持有基金管理公司70%股权,基金管理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认缴基石创投出资总额的35%,基于谨慎性判断原则,公司将基石创投视同为关联法人。

(2)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2号楼9层901、902(园区)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黄力波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07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16年06月30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P100081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基石创投总资产9,618.06万元、净资产8,438.95

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571.50万元、净利润2,329.28万元。(非合并报表口径,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基石创投总资产9,197.32万元、净资产8,801.99万元;2025年1月—3月累计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58.38万元。(非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主要内容

1、基石仲盈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外环西路26号院58号楼-1至5层201五层503(园区)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1日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黄力波

经营范围:(一)创业投资业务;(二)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三)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四)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五)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S66453

基石仲盈合伙人及结构如下:

类别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0.38
有限合伙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7,00026.42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2,00045.28
北京富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00011.32
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03.77
李文德2,0007.55
罗军1,0003.77
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01.51
总计26,500100.00

2、基石仲盈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基石仲盈总资产16,675.89万元、净资产16,675.8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36.01万元。(非合并报表口径,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基石仲盈总资产16,298.99万元、净资产16,298.99万元;2025年1月-3月累计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41.22万元。(非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3、基石仲盈延期情况

基石仲盈成立于2015年5月21日,为有限合伙企业。基石仲盈核心投资领域主要侧重于轨道交通相关产业、信息技术、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项目或中早期企业的投资。

基石仲盈成立后,累计投资13个项目,合计投资金额24,142.52万元,基石仲盈已处于退出期不再投资新的项目。截至2025年3月31日,基石仲盈已投项目中有7个项目完成了全部退出、1个项目完成了部分退出,尚未退出的项目有5个。

基石仲盈存续期将于2025年5月20日到期,其尚未退出的项目中有股票锁定期要求,基石仲盈拟将存续期延长2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根据《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约定,基金存续期限的延长需经合计持有基石仲盈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延长的存续期内,普通合伙人不再收取管理费。

四、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基石仲盈延长存续期符合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同时有利于基金所投各项目后续顺利实现退出,公司不再投入新的资金,对上市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揭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同意公司参与投资的基石仲盈将存续期延长2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并授权经营层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投资的基石仲盈拟将存续期延长是根据基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实现基金投资收益最大化。本次基石仲盈延期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开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未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过去12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657,00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收到基石仲盈分红款224.77万元。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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