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普天”)于2024年11月22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4-02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4-030)。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要求公司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各项议案的准备工作,并适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