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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投能源: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0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5年5月

2024年度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报告;

6.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报告;

7.关于2025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工作的提案报告;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的提

案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攻坚之年,是我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道路上稳步迈进、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关键一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恪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规范运作筑牢发展根基。面对能源安全新形势、电力市场化改革新挑战,董事会科学决策重大战略事项,高效统筹发展与安全、规模与质量、创新与效益,推动公司治理效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稳健增长,在服务国家“双碳”战略与保障能源安全中彰显国企担当,积极创造价值回报股东、回馈社会。

现将2024年董事会工作情况以及2025年工作展望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经营成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50.49亿元,同比增长7.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21.38亿元,同比增长

13.60%;参控股总装机3696.09万千瓦,权益装机1715万千瓦,同比增长6.26%;总股本48.75亿股,总市值840.87亿元。

公司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6.09亿元,同比增长8.54%;控股电力企业累计发电量58.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28%;实现利润总额47.02亿元,同比增长3%;归母净利润45.08亿元,

2024年度股东大会

提案报告一

同比增长2.45%。

二、2024年重点事项

(一)恪守勤勉义务,强化战略引领

1.本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集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提案报告17个。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授权,执行股东大会的意志,高效落实股东大会决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结合通讯方式2次,通讯方式7次),审议提案报告48个。董事会充分发挥核心领导职能,严格恪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要求;积极研判行业动态与市场形势,精准把控公司战略方向;通过深入研讨、审慎权衡,对公司重大投资、业务拓展、资本运作等关键事项作出决策,全力保障决策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紧跟法规与政策变化,强化内部监督和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各类潜在风险。董事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协同运作,构建起权责清晰、合规高效的治理体系,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共有4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勤勉履职,全面参与公司治理。2024年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系统性研究与审查,各位独立董事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

势,积极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10月,公司独立董事一行前往川投田湾河公司、国能大渡河大岗山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交流分享经验,共同探讨提升电站建设质量与运行效率的有效途径。此外,还通过参加投资者交流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参与公司治理,进行了专业化、深度化的履职实践,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为构建现代化企业治理体系持续提供动能。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委会严格按照相应制度规范运作,共召开17次会议,审议提案报告37个。各专委会通过会前调研、专题论证等机制,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4.董事变动情况2024年4月25日,董事蔡伟伟先生由于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报告》《关于增补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报告》,增补曾志伟先生为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增补唐忠诚先生为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优化制度架构,筑牢治理根基公司董事会始终将合规经营作为发展基石,紧密跟踪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行业规范动态,通过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制度,确保内部治理体系与外部监管要求同步更新。针对《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及资本市场政策调整,公司及时组织专项研究,对内部制度进行系统性梳理与修订,在2024年新建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修订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有效覆盖公司治理、风险防控、投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将合规融入公司日常运作的全流程,为公司稳健发展构筑坚实的制度屏障。

(三)依法及时信披,架设沟通桥梁

公司始终恪守公开透明准则,以高标准、严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主体责任,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124次信息披露,涉及信披字数约89万字,其中有编号公告82个,非公告上网材料38个,定期报告4个;完成7次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工作。构建起公司合规运作与投资者权益保障的多重防线。

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倡导并支持公司通过多元方式、多种渠道与投资者开展沟通交流。报告期内,公司接听投资者来电813次,回答问题1400余个;网络回答投资者问

题15个;召开业绩说明会2次,机构投资者交流会2次;线下接待调研5次,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45人次,涉及30多家机构投资者,线上调研3次。公司积极构建线上线下沟通平台,全力为投资者架设高效互动桥梁,向投资者展现管理有效、业绩优良的形象。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证券时报“主板上市公司价值100强”认证,价值在线“2024年度上市公司最佳治理建设奖”,彰显资本市场对公司治理与发展成效的高度认可。

(四)科学审慎决策,引领发展方向

有序推进“一江一河”开发,水电主业持续做大做优。董事会经审慎研究,统筹安排资金投放时序,2024年度向雅砻江增资12.96亿元,加快推进雅砻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10月,与国投电力签订向雅砻江增资总额150亿的协议,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优化资产布局,坚定保障国家和全省能源安全。增资国能大渡河2.48亿元,为双江口水电站、金川水电站等一系列在建工程提供资金保障,加快工程进度,公司产能规模逐年扩大、资产质量逐年优化。

为确保银江水电站按期建成投产发电,董事会根据水电站建设进度,及时作出银江220千伏送出工程投资决策。银江水电站攻克一系列技术难题,在2024年末提前一年实现首台机组投产发电目标,为国家发展战略腹地提供强大的能源支撑,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贡献力量。

(五)坚守分红承诺,回馈股东信任报告期内,在《川投能源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的指导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19.5亿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44.31%。连续五年现金分红比例保持在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40%以上,五年累计分红金额达86.68亿元。现金分红绝对值和净利润占比均保持了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回馈了全体股东的支持和期待,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三、2025年度工作展望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蓄势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公司董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牢牢把握“双碳”目标引领下的时代机遇,以“创造价值、回报股东”为行动纲领,凝心聚力、勇毅前行,奋力谱写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1.聚焦主责主业,改革推动发展

锚定清洁能源领域,立足能源革命浪潮。公司坚定巩固水电主业优势,同时积极布局新能源产业,顺应能源变革趋势,积极探寻优质资源,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坚定地推进转型升级。公司将继续推动清洁能源项目顺利开展,加大项目储备力度,积极推进壮大公司控股项目规模,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贡献坚实力量。

2.持续优化管控,提升治理效能深化管理体系改革,不断优化组织体系与工作流程,提升运营效率,让决策更加科学高效,执行更加有力到位。深化跨部门、跨层级工作协同,建立高效透明、灵活响应的信息传递机制。完善合规风控体系,严控合规风险,确保合规要求嵌入战略决策及日常运作全过程。同时强化可持续发展治理能力建设,积极践行企业可持续发展责任,充分展现公司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3.强化市值管理,深化股东回报公司将坚持价值创造与市值维护并重,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推动公司市值充分反映公司质量。健全股东回报长效机制,科学制定分红方案,探索多样化的股东回报方式。通过市值管理与主业发展的正向循环,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与股东互利共赢。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5年5月20日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川投能源监事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切实履行法定监督职能,通过

日常监督检查、沟通交流、出席股东大会以及列席董事会会议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履职、重大决策

程序的合规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定价公允性、财务报告的真

实性与完整性等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可持

续发展保驾护航。

现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监事变动情况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黄劲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同日,召开十一届二十八次监事会,选举黄劲先生为十一届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会2024年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度股东大会

提案报告二

2024年,监事会共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其中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2次,通讯方式7次;审议各类提案共43项;列席股东大会2次,列席现场与通讯方式结合董事会2次,通讯董事会7次。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投融资的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保障了公司合规运作、高效治理。

三、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出席历次股东大会并列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审阅了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和决策程序,各项提案的执行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进行全程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及管理层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内控制度执行有效,风险防范机制运行平稳,整体运作符合现代企业治理要求。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认真履行财务监督审核职能,审阅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仔细听取财务负责人的相关说明以及年审会计师对于审计计划和审计总结的汇报,严格检查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会计核算符合国家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规范,资产安全完整,未发现重大财务风险或违规操作行为。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监事会予以认可。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了以下关联交易事项:1.《关于涉及关联交易投资预算的提案报告》;2.《关于增资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3.《关于增资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4.《关于与国投电力签订向雅砻江公司增资事宜之协议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5.《关于投资参与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二次增资引战项目决策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6.《关于田湾河公司向川投集团申请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监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审核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内幕信息传递,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明确内幕信息范围、保密义务、登记备案流程及责任追究机制,制度设计完整且具有可操作性,切实防范了内幕交易风险,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及资本市场公平性。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法交易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审核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审阅关于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建立、完善、执行情况的汇报,检查内控制度运行效果,忠诚尽职履行监督审核义务。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立足业务发展与治理实践,构建了一套覆盖全面、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作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出具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情况。

(六)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19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6年,40

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5日全部到位。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完成了2023年度和2024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监事会认真履职,充分监督及审核资金使用情况,保障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项使用,资金划拨程序合规,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违规占用、挪用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两份《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监事会对收购、并购资产的审核意见

本年度无收购、并购资产的事项。

(八)监事会对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年度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公司治理以及董事会和监事会主要工作等方面

的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九)监事会对董事变动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增补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增补董事、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新任董事、独立董事符合任职条件,具备专业能力及履职的资质。

四、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在公司按规定换届选举并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监事会仍将紧密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公司治理与合规运营水平提升。重点聚焦以下两方面工作,持续保障股东权益,护航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内部控制与治理效能,提升监督质效。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和完善监事会工作职责、运行机制,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深化财务监督与风险防控,筑牢合规底线。强化对公司财务情况的全程监督,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领域,严控资金使用风险。

全体监事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主动作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经营活动合法、规范、透明,全力保障公司发展行稳致远。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5年5月20日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

2024年度,公司较好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任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650.4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421.38亿元,资产负债率32.53%。公司2024年取得营业收入16.0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7.0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08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929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10%,股本48.75亿股。

公司经审计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请参阅下表: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2023年增减幅度(%)
营业总收入(万元)160,898.24148,235.868.54
营业利润(万元)470,078.90454,334.433.47
利润总额(万元)470,183.91456,491.293.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50,772.57440,013.682.45
基本每股收益(元)0.92940.9864-5.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1012.63减少1.53个百分点
2024年2023年增减幅度(%)
总资产(万元)6,504,921.706,035,334.547.78

2024年度股东大会

提案报告三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4,213,795.283,709,212.7013.60
股本(万股)487,460.68458,012.946.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8.648.106.67

二、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一)总资产

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650.49亿,较年初603.53亿元增加46.96亿元,增幅7.78%,其中流动资产为

36.37亿元,非流动资产为614.12亿元。

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长期股权投资增加32.16亿元;二是攀水电公司银江水电站建设,总资产增加8.89亿元;三是新增控股光伏发电项目及抽水蓄能项目相关资产。

(二)负债

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211.62亿元,较年初217.60亿元减少5.98亿元,减幅2.75%,其中流动负债为56.29亿元,非流动负债为155.33亿元。

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项目投资增加,公司带息负债规模增长;负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季度可转债转股及赎回减少23.82亿元。

(三)股东权益

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权益合计438.86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21.3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年初增加50.46亿元,增幅13.60%。

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期实现净利润46.30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5.08亿元;二是本期可转债转股影响权益增加23.72亿元。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向股东分红19.50亿元。

(四)收入及利润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9亿元,同比增加1.27亿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控股水电企业所在流域来水好于去年同期,发电量、上网电量有所增长;二是公司控股水电企业努力拓宽营销渠道,提前研判市场交易,科学制定现货电量申报计划,成交电量及电价均有所增长。

2024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7.02亿元,同比增加1.37亿元,增幅3.0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5.08亿元,同比增加1.08亿元。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控股子公司利润同比增加1.13亿元,二是受可转债转股及利率下行影响,母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42亿元;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同比下降。

(五)成本及费用情况

1.营业成本

本年度合并营业成本共计发生7.86亿元,同比减少0.09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2.销售费用

本年度合并销售费用共计发生1,915.17万元,同比减少

159.05万元,减幅7.67%。主要是子公司交大光芒销售费用有所减少。

3.管理费用本年度合并管理费用共计发生20,216.13万元,同比减少1,339.60万元,减幅6.21%,主要是各公司加强管控,降本增效。

4.研发费用本年度研发费用共计发生3,460.55万元,同比增加240.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交大光芒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力度。

5.财务费用本公司合并财务费用共计发生45,604.83万元,同比减少15,869.5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可转债转股及提前赎回,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42亿元;二是各公司加强资金管控,通过调整债务结构、存量贷款利率置换等举措降低资金成本,财务费用同比减少。

(六)现金流量情况

2024年度公司现金流量流入总额为207.04亿元,现金流出总额为203.42亿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62亿元。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79亿元,同比增加

47.64%。其中:资金流入为18.62亿元,资金流出为9.83亿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1亿元,其中:资金流入为74.96亿元(扣除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后为33.26亿元),主要是雅砻江公司分红款28.80亿元;资金流出为68.04亿元(扣

除结构性存款投资支出后为27.55亿元),主要是雅砻江公司资本金投出12.96亿元,中核汇能公司资本金投出2.53亿元,银江水电站建设支出7.54亿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9亿元,其中:资金流入为113.46亿元,资金流出为125.55亿元。

三、完成董事会下达预算指标情况

公司2024年完成董事会预算情况如下:

指标

指标2024年实际完成2024年预算完成率(%)
发电量(亿kwh)58.2154.37107.06%
销售收入(亿元)16.0915.37104.68
利润总额(亿元)47.0247.9198.14
净利润(亿元)46.30//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亿元)45.08//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5年5月20日

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报告各位股东:

2024年,川投能源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聚焦清洁能源主业,狠抓生产经营精细化管理,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工作局面,交出了一份高质量发展的合格答卷。2025年,公司将以全面预算目标为指引,持续推动公司经营发展。现将川投能源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公司预算编制说明

(一)2025年川投能源预算编制范围包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本部和九家控股企业(田湾河公司、攀枝花水电公司、川投电力公司、攀枝花新能源公司、屏山抽蓄公司、远安抽蓄公司、交大光芒公司、嘉阳电力公司、川投盈源公司)。

(二)关于参股企业,川投能源按该企业经其董事会批准的预算或按其报送给股东方的预算报告以及公司掌握的参股企业的经营发展实际状况进行编制。

二、2025年公司主要预算指标情况

公司审慎客观研究当前经济形势,结合清洁能源行业经营特点,编制了2025年生产经营预算。2025年公司将完成发电量

62.82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17.0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0.30

2024年度股东大会提案报告四

亿元。具体预算指标如下:

(一)合并范围生产经营预算

公司2025年度预算及与2024年度完成数比较表

项目

项目2025年预算数2024年完成数
发电量(亿kwh)62.8258.21
营业收入(亿元)17.0616.09
利润总额(亿元)50.3047.02

(二)投融资预算

1.投资预算2025年公司投资预算情况:固定资产投资15.06亿元;股权投资18.51亿元。

公司2025年对外捐赠资金预算总额为440万元。如有本投资预算外的新增投资项目,将另行报送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2.融资预算根据公司2025年度投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预算,为保障现有资产的正常经营以及可转债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同时考虑公司2025年度需要偿还的到期负债,结合现金流入流出的时间性差异及项目投资需要,全年融资额约85.00亿元。

(三)公司本部预算2025年公司本部成本费用预算总支出51306万元,其中管理费用8000万元,财务费用43256万元,税金及附加50万元。

1.财务费用预算

2025年公司本部预算财务费用为43256万元,预算财务费用较上年实际发生数有所上升。

2.管理费用预算

2025年公司本部预算管理费用为8000万元,较上年实际发生数有所上升。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5年5月20日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报告各位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核算,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07,725,742.38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公司2023年制定了《川投能源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应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每10股不低于4元(含税)。”综合考虑相关规定、股东回报规划和公司发展规划,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4.0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不送股。

如本分红方案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出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2025-021号)。

2024年度股东大会

提案报告五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5年5月20日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报告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年报准则》,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编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已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报告摘要也已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进行了披露。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5年5月20日

2024年度股东大会

提案报告六

关于2025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工作的提案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预算,现将公司本部2025年度融资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本部融资预算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预算,至下一年度董事会,预计现金支出共计106.88亿元,预计本年现金收入(融资前)共计27.43亿元,预计资金缺口79.4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金来源预计情况:预计资金来源合计约27.43亿元,其中,来自主要参控股企业的分红所得共计26.93亿元。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公司本部所需归还到期债务、对外分红、股权投资支出、项目投资支出、付现费用及税费支出所需资金支出共约106.88亿元。

考虑投资企业分红资金流入与公司资金支出的时间性差异,至下一年度董事会,预计资金缺口79.45亿元,结合资金收支时间差,预计年度需融资额度85亿元。

本需求暂未考虑公司部分目前积极筹划但尚未立项的投资。

公司拟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银行贷款或股东借款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

2024年度股东大会

提案报告七

二、提请会议审议事项

现申请会议审议并同意:

(一)同意公司当年债务融资额度85亿元,根据市场实际利率情况灵活使用新增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公司债等方式进行融资。用于置换到期债务、股权投资支出、项目投资、日常运营与付现费用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二)同意注册公司债额度不超过60亿元,超短融额度不超过30亿元,中期票据额度不超过60亿元,各债券品种注册额度发行完毕或到期后可继续申请注册。

(三)同意提取银行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债、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20年,超短融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发行利率不高于同期市场利率。

(四)同意在资金收支存在时间差时,在14亿元公司法人透支额度内进行资金周转,法透额度可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同期市场利率,法透额度使用不占用年度融资额度。

(五)为有利于在项目投资需求和资金缺口时加快融资审批流程,申请在2025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同意的上述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和融资期限内,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金融市场资金情况确定融资渠道、融资金额、融资期限、债券发行及注册额度审批、资金具体用途等。本授权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六)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金融市场资金及利率情况,确定

本年度存量贷款(一年后到期)的提前偿还和提前置换。本授权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七)特向股东大会申请50亿元以内的融资审批权限,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批准50亿元以内公司新增融资的融资方式、金额和利率,本授权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5年5月20日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授权董事会确定

审计费用的提案报告

各位股东:

为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连续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及2024年公司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招标文件中服务期限的要求,董事会提议公司在2025年度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和财报审计机构,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号)。

2025年的审计报告将分为公司本部、田湾河及所属公司、川投电力及所属公司、攀水电公司、交大光芒公司、攀新能源及所属公司、嘉电公司、屏山抽蓄公司、远安抽蓄公司、川投盈源、成都盈源,若2025年度后续审计范围或内容无变化,则审计总费用与2024年度保持一致,2024年度实际发生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等审计费用203万元;若后续审计范围或内容有变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新增审计费用在100万元以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5年5月20日

2024年度股东大会

提案报告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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