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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股份: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31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5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5年

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二、关于修订《公司业绩超额奖金激励办法》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创新活力与工作积极性,结合公司上一年度具体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业绩超额奖金激励办法》(本办法激励范围不包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将更有利于建立科学、公平的激励体系,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率,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该项制度的实施情况,可进行后续修订工作。

三、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委托)合同》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贯彻落实公司战略规划,积极开展研发工作,拓展完善公司产品布局。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博志研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委托)合同》,根据合同内容,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将购买上海博志研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持有的普司他片的临床批件,并就该产品后续开发、上市等事项开展合作,合同预计总额为4,48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后续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合同条款中已就技术目标、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作出了明确的约定,由于药品研发的特殊性,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受政策、市场等相关因素影响,从临床试验、注册申报到产业化生产,具有周期长、环节多、风险大、投入高的特点,各阶段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委托)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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