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8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后,对该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70分(含)至80分之间,本次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610股A股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另有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了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500股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9,110股A股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另外,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于2023年8月17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于2024年8月15日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元;于2025年8月15日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按照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出相应调整,由
3.53元/股调整为2.84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