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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同达:天健所对*ST同达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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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天健函〔2024〕432号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达创业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4908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相关要求,现将同达创业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段所述,2023年11月23日,同达创业公司与上海淳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崇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朗绿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朗绿)签订《赠与协议》,上海淳明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崇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合计持有的上海朗绿的51.0198%股权赠与给同达创业公司。同达创业公司已经于2023年11月24日完成对上海朗绿公司的接管,工商备案登记已于11月27日完成。捐赠完成后,上海朗绿纳入同达创业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对上海朗绿2023年纳入合并范围后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与上海朗绿相关的以下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二)所述,上海朗绿的全流程技术服务属于在某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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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采用产出法确定。由于上海朗绿无法合理估计纳入合并范围前已经提供的全流程技术服务中部分项目的履约进度,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判断购买日的数据及其对同达创业公司的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价值的影响,也无法判断累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充分性和准确性。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在执行同达创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126.00万元。同达创业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我们采用其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2,537.32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5%,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126.00万元。本期重要性水平计算方法与上期一致。

(二)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理由和依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十条规定,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2023年11月23日,同达创业公司与上海淳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崇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朗绿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赠与协议》。上海淳明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崇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合计持有的上海朗绿的51.0198%股权赠与给同达创业公司。同达创业公司已经于2023年11月24日完成对上海朗绿的接管,工商备案登记已于11月27日完成。捐赠完成后,上海朗绿纳入同达创业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在对同达创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与上海朗绿相关的以下事项:

上海朗绿的全流程技术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采用产出法确定。由于上海朗绿无法合理估计纳入合并范围前已经提供的全流程技术服务中部分项目的履约进度,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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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证据来判断购买日的数据及其对同达创业公司的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价值的影响,也无法判断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充分性和准确性。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中管理层的估计是否合理作出判断,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同达创业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产生的影响金额。我们认为,上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对多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和项目产生影响。我们认为,由于存在多个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重大事项,这些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等事项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

上述事项中不存在依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能够确定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形。

三、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因审计范围(程序)受限,我们无法对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中管理层的估计是否合理作出判断,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同达创业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产生的影响金额。

四、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

同达创业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3300008号)(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同达创业公司连续多年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其中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68.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1,011.71万元;同达创业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尾房销售;此外,公司于2022年12月终止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同达创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己发表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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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同达创业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0,999.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6.56万元。2023年度,上海朗绿纳入同达创业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上海朗绿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绿建全流程解决方案及相关业务,2023年12月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0,876.15万元。上述事项说明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已经消除,对当期审计意见无影响。

特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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