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股份质押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3月27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报控股”)通知,浙报控股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并将相应股份划转至浙报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质押专户。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报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618,873,83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8.80%。
? 本次股份质押前,浙报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0股。本次股份质押后,浙报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200,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2.32%,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77%,本次质押的股份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一、本次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浙报控股拟进行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该事项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5〕271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报控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由浙商证券承销。本次可交
换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浙报控股应在《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组织发行。《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可交换债券事项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5-005《浙数文化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二、本次质押公司股份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收到浙报控股通知,2025年3月26日,浙报控股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即质权代理人),并将相应股份划转至浙报控股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开立的“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2025年3月27日,浙报控股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该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 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代理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浙报控股 | 是 | 200,000,000 | 否 | 否 | 2025年3月26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起 | 浙商证券 | 32.32 | 15.77 | 为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浙报控股累计质押股份(含本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
浙报控股 | 618,873,836 | 48.80 | 0 | 200,000,000 | 32.32 | 15.77 | 0 | 0 | 0 | 0 |
三、本次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报控股已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质押的股份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若后续出现风险,浙报控股将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并履行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及浙报控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债券的发行及后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